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提交的法定材料在面临企业破产情况时的债权申报,各位债权人应依法、及时地向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下列必备材料:首先,请根据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提交,以便人民法院能够核验证实该企业法人资格及所享受的代理权利的具体状况;其次,需要附上债权人的详细信息,如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再次,应随同申报文件提交一份债权申报权利请求书,详细说明申报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诉求以及是否申请担保等细节事宜;最后,需要一并提供奠定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及其具体形成日期,同时确认相关证据是否符合法定有效期限。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之规定:任何提出破产申请的人士,均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支持申请的相关证据资料供审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