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欠条遗失,仅凭照片能否立案?

2024年05月23日13:40:55

原始欠条遗失,仅凭照片能否立案
原始借款凭证遗失情况下,凭照片领取诉讼立案许可是完全可行的。
借款凭证,作为债权债务问题中举足轻重的证据之一,如果在依法缴纳取证费用后,仍无法寻回踪迹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手中仅存有的照片记录便可以被视为一种证明文件。
然而,仅仅依靠这张照片来裁定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充分,还需额外补充其他相关证据以进行佐证和证明。
另外,鉴于当事人不仅有权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提出主张,而且也负有提供有效证据的义务。
因此,当当事人或其代表律师因为种种客观因素难以自行搜集所需证据时,或者当地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必需的证据材料时,都应该由人民法院自行承担探求和搜集的任务。
【法律依据】该规定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口头陈述;
(2)书面纪录;
(3)实物证据;
(4)声像资料;
(5)电子信息;
(6)证人证言;
(7)检验评估结果;
(8)现场勘查笔录。
所有呈交的证据必须经审查核实确认无误,方可作为判定事实的真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