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2024年05月23日13:46:47

如何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1. 协议离婚途径:
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应在签定如离婚协议此类文书之后,赴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当事人若欲解除婚姻关系,务必双方向任何一方之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相应地,在提出申请之时,需随身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与身份证件;
(二)本人持有的结婚证书;
(三)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
2. 诉讼离婚途径:
针对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坚持不愿意离婚或是尽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关于子女抚育或财产分配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应诉诸于司法程序以寻求解决之道。
对此种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受理的离婚申请,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庭裁判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
然对于适合由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离婚请求,当事人同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明确,这两类解决渠道只可选其一。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若自愿离婚,须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此份离婚协议中应该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及其对子女抚育、财产搭配合计算酒债务处理等事宜所达成的一致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当事双方是否确实出于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及债务清偿事务是否已达成一致等情况进行审视核实,确认无误后将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则指出:
夫妻一方如有离婚意向,可向有关组织寻求调解帮助,也可以径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审理,并基于事实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
具体而言,可认定准许离婚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一)重婚或与他人长期同居;
(二)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人;
(三)染上赌搏、吸毒等恶性陋习且经反复教育仍不见改正;
(四)由于感情不睦而分开生活满二年;
(五)引发夫妻感情破裂的其它原因。
此外,倘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会得到批准离婚的裁决。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超过一年时间,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