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16:54: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607号)要求,我委将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属地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项目协管部门)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对于提升本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相关产业技术进步与升级有着积极的促进和示范作用。

二、请项目协管部门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京发改[2006]2295号)的有关要求,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9: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项目协管部门的推荐文件;

(二)项目协管部门对项目的备案文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三)项目协管部门对其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确认文件(可在推荐文件中对真实性一并确认);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项目涉及的规划、环保、土地等部门的意见等)、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十一份;

(五)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实施方案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

三、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推荐优秀项目。

四、各项目协管部门可与我委高技术处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项目单位。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略)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3、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发展现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市场开拓等能力。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发及条件建设、产业化、推广应用等重点环节的项目内容。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项目在研发投入、技术水平、产值规模及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条件

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基础等。

五、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及测算依据,并按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等环节进行分项说明。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使用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

六、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及考核指标

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年度考核指标。

八、项目产学研用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享等内容。

九、有关附件

(一)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申报单位与其他合作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文件

(三)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附件3:

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申请专项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地方配套
 
项目实施周期
  年月 - 年月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500字以内)
项目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
(300字以内)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地
省(市、区)
项目主管部门
 
注册资金
 
组织机构代码
 
通信地址、邮编
 
职工总数
 
技术人员人数
 
合作单位及分工
 
序号
单位名称
任务分工
1
  
2
  
3
  
4
  
 ……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财务情况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企业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销售收入
 
 
 
利税
 
 
 
研发投入
 
 
 
四、申报单位关于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