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18:39:21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6]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快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5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促进钢铁工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性
经过40多年的建设发展,我省钢铁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特别是“十五”以来,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装备水平大幅提高,产品结构有较大改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全省铁、钢、材产量分别达到3211万吨、3184万吨和3009万吨,分别是2000年的4.4倍、5倍和4.4倍;板带材由2000年的203万吨增加到750万吨;1000立方米及以上高炉、120吨及以上转炉从无到有,高炉长寿、高炉喷煤、高效连铸、连轧等先进实用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吨钢综合能耗、水耗居全国领先水平;骨干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我省已成为钢铁生产大省。
但是,我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产业集中度不高。2005年,我省粗钢产能达到2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19家,100万吨以上的仅5家,500万吨以上的只有济钢、莱钢2家。产业集中度低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难以发挥规模效益。二是生产布局不合理的矛盾突出。我省钢铁企业多分布在中心城市及内陆地区,空间布局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企业发展受原料、能源供应、环境、水资源、运输条件等因素的制约日益显现。三是产品竞争力不强。目前,我省钢铁产品仍以普通钢材为主,产品档次低,竞争力不强。2005年全省板带比仅为2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优质薄板、中厚板、不锈钢、合金钢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品种产能严重不足,不仅不能满足我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需要,也难以使我省钢铁企业广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四是工艺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05年,在全省钢铁生产能力中,有三分之二的炼铁、炼钢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有15%的炼铁能力、6%的炼钢能力属于国家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工艺装备水平的相对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阻碍了我省钢铁工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联合重组,促进产业升级。我省钢铁工业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迎接挑战,加快推进战略性调整,提升整体竞争力,尽快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大企业为依托,以重大项目为支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档次,调整产业布局,实施联合重组,增强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进步,加速淘汰落后,有效控制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钢铁工业由量到质、由大到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与加强宏观调控相结合,减少长线产品供给能力,增加市场短缺的高附加值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增强创新能力。把增强创新能力作为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努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坚持扶优扶强。支持兼并重组,鼓励强强联合,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坚持合理布局。加速淘汰中心城市和水资源短缺地区钢铁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优化钢铁产业空间布局,钢铁工业重心逐渐向发展条件好、利用进口铁矿石方便的沿海地区转移。
——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搞好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调整工艺,更新技术,改造装备,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实物质量,加大产品的国际认证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坚持“走出去”战略。在合理利用国内矿石资源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有效地利用国外资源,建立稳定的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加快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钢铁工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控制总量,调整布局,实现重组,优化产品结构,科技创新,淘汰落后,降低消耗,减轻污染,提高效率。
——控制总量。严格控制炼铁、炼钢能力的发展,新增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到2010年,全省铁、钢、钢材产量分别控制在4000万吨、4200万吨、4000万吨的水平。
——调整布局。严格控制城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扩大规模,积极引导和支持钢铁企业生产能力向有条件的沿海地区聚集,争取到2010年,沿海钢铁企业生产能力占全省比重达到40%以上。
——实现重组。推进大企业的强强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一个年钢铁生产能力2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优化产品结构。跟踪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品档次和实物质量,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薄板、宽厚板、优特钢等市场短缺产品产量,替代进口,2010年板带比例提高到50%以上。
——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钢铁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新产品研制,开发一批关键技术,取得10项以上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申请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30项以上,重点加大在造船、石油化工、海洋用钢、优特钢、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创新力度,科技进步对全行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淘汰落后。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小炼铁、小炼钢、小轧材生产能力全部按期淘汰。“十一五”期间,力争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000万吨,重点企业主要工艺装备达到国家准入条件。
——降低消耗。到2010年,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高炉流程低于0.7吨标煤,电炉流程低于0.4吨标煤。吨钢耗新水:高炉流程低于6吨,电炉流程低于3吨。
——减轻污染。全行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煤气、炉渣、钢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排放总量比“十五”末减少15%以上。其中,重点企业实现废水零排放,煤气、炉渣、钢渣全部回收利用。
——提高效率。钢铁主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00吨钢/人.年,人均实现产值180万元。

三、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省钢铁工业重点支持大型和特色钢铁企业发展,努力培植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集团,着力打造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重点发展七大类别钢材品种。
(一)培植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集团。
“十一五”期间,我省钢铁企业在不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利用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条件,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坚持在政府的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加快推进济钢、莱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重组,组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管理水平高、能源消耗低、环境保护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
(二)建设日照临海钢铁精品基地。
依托新组建的山东钢铁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钢铁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加快淘汰现有的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大型化、现代化、集约化、连续化的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日照临海钢铁精品基地。采用当今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重点生产国内短缺的热轧薄板、冷轧薄板、宽厚板、大无缝钢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争取“十一五”末形成1000万吨产能。
(三)支持大型和特色钢铁企业发展。
重点支持济钢、莱钢等重点钢铁企业重组形成的山东钢铁集团和主导产品突出的有特色的钢铁企业的发展。
济钢、莱钢要严格控制现有厂区生产规模,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着力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用现代化、大型化、连续化的工艺装备改造现有生产装置,实现能源、资源、运力的集约化工艺流程。济钢重点搞好2500毫米中板、3500毫米中厚板、1700毫米热轧、冷轧等生产线调整,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厚板、薄板的产品规格、品种,提高产品档次。莱钢发挥H型钢、优特钢优势,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增加品种;搞好板材产品深加工,形成新的增长点。突出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步伐。到2010年,吨钢综合能耗低于650千克标煤,吨钢耗新水3.5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65千克,吨钢SO2排放量0.85千克,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余粗钢规模在百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要面向区域市场,在挖潜、降耗、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大力发展特色产品,走专业化道路,挖潜改造,节能降耗,提高管理水平,形成主导产品突出的独特的竞争优势。同时,加快和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主动搞好兼并、重组、联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提高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重点发展七大类钢材品种。
薄板。适应汽车、家电、集装箱、建筑、机械等行业的需求,重点发展高质量的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彩涂板及市场需求的其他品种、规格产品,努力提高技术含量,增加精品比例,替代进口。
中厚板、宽厚板。适应船舶、压力容器、油气管道运输、建筑和工程机械等行业的需求,重点发展高强度、耐磨、耐候、耐腐蚀的中厚板、宽厚板产品。
优特钢。适应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化工、建筑等行业的需求,大力发展合金结构钢、齿轮钢、弹簧钢、轴承钢、模具钢、冷镦钢、不锈钢等产品。
H型钢。适应新型建筑、结构、工程等建设的需求,发展高强、抗震、耐候等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产品。
优质棒材。适应建筑用钢的升级换代,积极采用超细精粒钢、控轧控冷等技术开发Ⅲ级、Ⅳ级螺纹钢筋等品种。
优质线材。适应金属制品深加工及制造业发展对线材的需求,积极开发硬线、焊线、钢帘线等产品,大幅度提高现有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优质管材。适应石油、化工、高压锅炉、公用设施等行业的需求,积极发展高强度、耐腐蚀无缝钢管、焊管等产品。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
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国土资源、环保、质监、工商行政管理、银监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超标排放、违规占地、违规授信等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我省钢铁工业的健康发展。
在产业布局上,除日照钢铁基地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布新点。大城市城区内现有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结合城区改造,尽快实施压产、搬迁、重组,满足环境保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工艺装备上,现有钢铁企业主要技术装备尽快达到烧结机180平方米、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高炉1000立方米、转炉120吨、电炉70吨等准入条件,实现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
严格控制钢铁工业生产能力,坚持新增能力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禁止以任何名义变相扩大钢铁生产能力。对新建、改建炼铁、炼钢、轧钢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未经合法程序核准、备案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质监部门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海关不予减免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擅自扩大权限核准、备案钢铁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擅自投资建设钢铁项目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国家明确要求,2007年前重点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的落后能力,2010年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等其他落后装备能力。城市市区内的钢铁企业要结合环保要求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列入淘汰目录的装备,不得进行转让、变卖,金融机构要慎贷,环保部门要加强排污监控,质监部门要加强质量检查。各地、各部门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淘汰落后能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钢铁前沿科技领域的自主联合开发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尽快发挥效益。跟踪、利用、开发钢铁前沿技术,鼓励应用先进技术改造现有装置,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发展新型高效特色钢材,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广泛推广应用精料入炉、富氧喷煤、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连铸连轧、控轧控冷等先进生产技术。
(四)深化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强化钢铁主业。加快推进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到山东投资,同时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钢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向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集团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淘汰企业转产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牢固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把提高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消耗作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提高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参与社会物质利用再循环。一是企业的发展要采用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运力的集约化工艺流程。二是要大力推广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回收发电,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要发展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大型高炉要同步建设余压发电装置。三是回收利用热能和化学能,全面推广干熄焦、蓄热式燃烧等技术。四是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系统,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五是加强企业烟尘、粉尘、废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快实施烟尘脱硫项目建设,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努力实现废弃物零排放。
(六)鼓励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
鼓励企业建立符合工艺装备技术要求的重要原料供应体系,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鼓励企业采用合资、合作等形式到海外投资办矿,建立长期稳定的海外资源供应基地。鼓励企业建立产品深加工和物流配送中心。加强与下游造船、家电、建筑等钢材用户的合作,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和大批量订单需求,减少流通环节,增加产品附加值。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