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

2020年07月16日06:25:17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中共甘肃省委
发布文号:
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工业强省”的总体要求,针对我省在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经济比重大、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小,传统产业比重高、新型产业比重低的状况,“工业强省”急需抓住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进一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以创新精神加快国有经济“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战略性调整,发挥比较优势,增强竞争力,加快非公有等多种经济成分工业的发展,在“十五”时期使甘肃工业从规模和质量、速度和效益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十五”发展目标“十五”期间,工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力争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到2005年,工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以上,为2010年迈上新台阶打下基础;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00年的2.61%提高到2005年的1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70%实现盈利,达到并力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国有经济占工业增加值的40%以上;到2005年,进出口总额在2000年5.7亿美元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努力把甘肃建设成综合性石化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生物制药和中藏药精制基地、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使工业化在由初级阶段向中高级阶段过渡中取得新进展。
二、实施结构调整“三大工程”针对结构性矛盾是制约我省工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实现“十五”工业发展目标,重点要实施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三大工程”。
(一)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要发挥“支柱板块”的优势,重点实施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双十”工程。
“十五”期间,按照有突出主业、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市场份额和有大项目带动的要求,重点培育兰州石化、甘肃电力、酒钢公司、金川公司等10个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和集团。按照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和有新项目带动的要求,重点培育稀土公司、兰州生物所、荣华公司、奇正藏药等10个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50%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大型企业,使其成为甘肃工业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主力队”。重点从三个方面给予扶持,优先将企业重点调产项目列入国债贴息项目和省技改贴息项目,优先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优先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及资产变现所得主要用于企业发展。鼓励以优惠条件引进国外、境外、省外和国有经济以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联合重组,带动机械、电子、煤炭、烟草、建材、食品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有新的发展。不惟成分看发展,“双十工程”三年滚动调整一次,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企业,发展快的补进来,发展慢的调出去。
(二)产业结构调整要发挥“创新板块”的优势,重点实施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211”工程。
“十五”期间,省上每年集中力量扶持20个左右经济规模大、跟踪同行业技术进步前沿、市场竞争力强的重点调产项目,企业自筹及引进资金和银行贷款100亿元,每年新增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上,培育全省工业“十五”中后期新的增长点。加快投资大、技术高、对加快全省工业发展有影响的新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建设进度,带动全省石化、有色等支柱产业主要生产装备和技术达到上个世纪国内90年代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加快电子信息、新型装备制造、新材料及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标准化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以规模化经营为主的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工业化。
选择重点调产项目要实施“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政府扶助启动”的原则,达到4个基本方面的要求,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的投资规模一般在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项目达到300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规范化改制,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项目资本金基本落实,银行有贷款承诺,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调产项目要根据市场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三)所有制结构调整要发挥“活跃板块”的优势,重点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千户百强”工程。
“十五”期间,培育1000户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利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优秀中小企业和100户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50%以上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主要是用足国家扶持西部贫困地区发展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用活我省发展非公有为主的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用好实践证明对发展中小企业行之有效的现行政策。将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政策和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通过政策扶持和示范引导,使中小企业在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加快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创新,重点实行“十项鼓励”:鼓励法人持股;鼓励员工自愿购股;鼓励技术、资本、品牌等无形资产折股;鼓励从国有资本增值部分中提成奖励有功人员;鼓励将投资回报高的项目优先用于吸引国内外非公经济的投资;鼓励特困企业在改制中将土地、设备等有效资产变现抵顶所欠员工债务;鼓励省外、境外、国外、非公企业的资本参股、控股或购买国有中小企业;鼓励大企业与经营状况好的中小企业相互参股,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性担保;鼓励国有中小企业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一企两制”;鼓励培育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上市发展。
要加快乡镇集体企业产权多元化的制度创新。对乡镇集体企业进行产权明晰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规范化改革。将冠以乡镇集体企业名义,实际以个人投资为主的企业改为个体私营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进行中外合资、上市融资等多种形式的重组,进一步发挥乡镇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每年选择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快的市州地召开现场会,鼓励快的,促进慢的。
三、推进改革创新的主要措施(一)推进以产权结构多元化为主的国有大型企业体制创新。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到“十五”末使全省大型国有企业初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消除现行工业管理的体制性障碍。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建立由省政府授权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营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规模大、效益好、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可直接授权经营;对行业集团公司可直接改制为实体性公司,也可改组或跨行业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除直接授权经营以外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划归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对产品有市场,但经营有困难的企业,可委托大企业和集团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也可委托非公有的优势企业托管;对省属国有中小企业实行以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改制,加快转入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轨道,有条件的都要下放市州地。具体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体改办等部门制定。鼓励通过债转股、规范上市、配股、发行债券和引进国内外资本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市州地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
(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
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大企业、大集团都要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有条件的要和国外大企业合作、合资建立研发中心,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达到3~5%,使其具备相关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鼓励采用“拿来主义”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重点项目技术创新的跨越式发展,“十五”期间,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技术开发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省、地两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推进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争取每年有一批项目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中科院兰州分院、兰州大学、甘肃工业大学、兰州铁道学院等一批中央在甘和省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机制。推行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和技术人员聘用制。加快兰州、白银等高新技术园区的建设。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将项目开发新增利润提取一定比例主要奖励给项目带头人。大胆探索按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效形式。将省技术开发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消化先进技术与重点设备的贴息。省政府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
(三)推进以企业信息化为主的管理创新。
积极推进以生产过程自动化、主导产品标准化、经营管理系统化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息化进程。“十五”期间,国家确定我省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省份,要重点培育一批信息化示范企业,70%的大中型企业要实现生产制造过程的自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信息化,推进开发、生产、营销、采购、结算等环节的流程再造。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可率先利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商务。加快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升级。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实施“甘肃制造”的名牌战略,重点培育甘肃名品,积极提升“陇货精品”,扩大我省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进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
(四)建立劣势企业退出机制。
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机制,是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我省需要破产的企业相对集中,“退出”任务艰巨而又紧迫。要落实国家关于军工、有色、煤炭等行业劣势企业关闭破产的有关政策,加大政策性破产工作力度。用2~4年的时间使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退出”市场。要积极稳步推进企业破产重组工作,国有企业实施关闭、破产,要成立由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小组,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职工安置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省属国有企业除资产变现外,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并在现有基础上按照需要逐年有所增加,为破产企业的人员安置提供资金支持,为一般性竞争领域国有资本的退出创造条件。
继续巩固和扩大国有企业三年扭亏脱困成果,亏损面、亏损额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积极探索依靠管理减亏、分立扭亏、重组消亏的有效办法。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法人代表扭亏责任制。
(五)建立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管理基础较好的省属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试行经营者年薪制,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股份期权激励试点。对经营效益显著、社会贡献大、企业信誉度好的企业经营者予以重奖。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作为优秀企业和先进企业分别予以表彰,对其主要经营者分别授予“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和“优秀经营者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也可以奖励股份或期权,使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收益,法律上有保障。
省政府通过派出监事会,对省属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的财务活动及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
(六)多渠道增加工业发展的投入。
实现甘肃工业突破性进展,必须要有较大投入。要利用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采取灵活办法和优惠条件吸引东部企业、境外企业、跨国公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省内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放水养鱼”,向工业企业融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和上市;扶持股份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鼓励证券、开放式基金参与我省工业企业的重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设备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的投融资方式,加快优势企业上市进度,加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力度,引导上市企业创造条件增资扩股,增强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大财税、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加大对工业技改投入。县以上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从2003年起,在本级预算内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发展省地两级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有效落实西部大开发中对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吸引社会资金能力。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内,省财政对企业重点技改贴息资金在现有的基础上,每年有新的增加,2005年达到1亿元(含中央下放有色企业新增所得税),使全省技改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高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基金管理机制,抓好对技改投资的调控和引导,避免资金分散使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鼓励类产业引导性投资的效益。
(七)加大企业市场营销体制改革力度。
针对甘肃7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加工产品要销到省外、国外市场的实际,要加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品市场战略研究,引导企业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增强企业工贸结合的市场营销能力,加快发展以专卖、连锁、网上购物、物流配送等为主的现代营销方式。要推进企业市场营销体制改革,实行推销员制,鼓励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把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懂营销、善攻关的优秀人员充实到营销队伍中;实行按销售额提成奖励制,销售费用与营销业绩挂钩的奖励办法;试行营销股份制,鼓励由营销能手参股、持股,组建营销股份制公司。将营销与清欠结合起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拖欠款较严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实行欠款追究制,对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大中型企业营销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由省经贸委会有关部门制定。
(八)加快培养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人才队伍。
要积极推进企业经营者市场配置的改革,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拓宽人才引进和选拔的渠道。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知识和世贸组织基本规则的学习培训,优势企业要重点培养熟悉国际惯例的高级管理人才,通过高校培养、国外培训、引进国外留学人才等多种形式,建设我省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选拔一批30一40岁的有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管理人才,及时充实国有大型企业领导班子。从省、地经济管理部门和优势企业中选拔熟悉工业经济的优秀管理人才,充实地、县政府管理工业的领导力量。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逐步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省上每年有重点地组织30-50名优秀青年管理人才到国外培训,省政府每年按排100万元予以资助。具体试行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委企业工委会同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制定。
(九)形成加快工业发展的宽松外部环境。
各级政府要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工业管理体制。按照“引导、调控、管理、扶持“的原则和世贸组织的规则,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对企业的审批制最大限度地改为备案制。推行政府部门办理企业申办公务“首问制”和重点项目“一站式”服务。清理对企业的收费项目,制止不合理摊派,减少各类常规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国有企业自办的中小学、职工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原则上都要与企业分离,每年列入计划,分批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有的可转为企业化经营。具体办法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体改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把“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应保尽保。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门路,大力促进职工下岗再就业。积极培育产权交易、技术转让、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各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企业稳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工业强省”创造较长的安全周期。营造宣传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经营者的舆论环境,营造加快工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
(十)加强工业发展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