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00:35:3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外[2011]141号

市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教育国际化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外[2011]130号,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精神,我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十二五”内涵建设规划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实施细则,包括申请、遴选办法以及资金配套及使用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报我委备案;

二、请各高校认真梳理符合资助类型的项目,提出2012年将实施的项目,填报附件1“立项申报表”和附件2“学校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本期项目经费的使用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

以上材料的纸质稿请于12月20日前报我委国际交流处,并将“学校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hyj3320@163.com。

附件:1.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请表

2.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学校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立项申请表

(2012年)

资助类别
(请选择)
第一类.学习、进修项目第二类.实习、见习项目
第三类.其他项目:○特 ○需 ○强

项目类型
(可多选)
交换生项目注3 访问生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内项目 
联合培养 友好城市项目 专业实习项目 
其他项目 

项目名称
 
学校序号注1
 
是否已立项注2
 
国别(地区)
 
城市
 
学校名称(中外文)
或单位名称
 

有无校际协议或其他法律文本
 
协议签署日期与时效
 

项目对象
(请选择)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协议人数/期
 

在外期限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是否互
换学分
 

人均项目
总额(元)
 
经费主要包含内容
 





 
 
 
学校
介绍
 
(外方学校简介,学科专业优势,与你校的合作关系)
 





项目
介绍
(此项目形式介绍,学分、学制、课时安排,以往派出情况及反响。)
 
 
 
经费
安排
 
 
(此项目费用情况及具体承担额度或比例)
其他理由
(资助类别中第三类项目必填)
 
   
申请人次
 
申请金额
 

 
 
 
学校教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外事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学校序号”由学校自行排序编号,并与“汇总表”中的学校序号保持一致,一项目一表。

2.“是否已立项”指是否已经市教委立项列入首批资助项目(沪教委外〔2011〕116号文);

3.“交换生项目”指互免学费、互换学分项目;“访问生项目”:指付对方学费,获对方学分项目。

附件2:

上海市“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项目汇总表

(2012年)

学校(盖章): 职能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学校序号
是否已立项
资助类别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外方学校或单位名称
(中外文)
国别
(地区)
项目对象
在外
期限
有无
学分
有无协议
人均项目金额
(元)
申请
人数
申请
金额
专本硕博
协议
人数
               
               
               
               
               
               
               
               


注:此汇总表中的内容请与申请立项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