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实施意见

2020年07月21日21:03:52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以来,我市狠抓了保安、巡防、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志愿者等几支非现役消防力量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对我市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实践证明,这种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的社会化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符合消防工作的内在规律和特点,代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的方向。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为着力点,推行“六位一体”抓消防
(一)各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抓消防。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与有关部门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业务经费保障、社会消防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实施奖惩。2007年,要着力强化乡(镇)、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消防管理职能的发挥,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规范乡(镇)、办事处消防监管行为,适时召开乡(镇)、办事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二)部门、行业齐抓共管,自查自律抓消防。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自查和治理,依法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有关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安全委员会应当每季度组织1次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规划、城建、工商、文化、教育等政府行政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抓好落实,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监管,同时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行业协会、商会应根据本行业火灾危险性,认真贯彻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标准》,通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行业消防联防等多种形式,约束本行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公安、消防机构全警联动,履行职责抓消防。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发挥消防监管的骨干作用,认真落实消防分级管理责任制。在“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所有公安警种要全警联动,综合治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级评定重要内容,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市公安局在治安支队设立消防大队,负责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派出所所长、主管所领导、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明确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范围、重点、频次、程序和权限,指导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四项制度”。依托公安干校对派出所专兼职民警进行轮训,印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加快派出所消防监督软件的普及应用,开展派出所消防工作达标活动。所有交巡警执勤车辆要配备灭火器、救生绳等装备,实现对车辆火灾和初期火灾的有效发现与控制。公安消防部队持续深入开展部队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抢险救援“两个能力”。强化灭火力量和灭火对象的结合,深化执勤训练工作;建立完善灭火及抢险救援预案,广泛开展模拟化、实战化演练;实行重大节日消防力量上街巡逻和定点驻守相结合执勤办法,提高防火控火的针对性、执勤机动性和第一时间控火救人的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落实错时检查、每日夜查、举报即查工作等制度,抓好季节性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保持消防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改进行政许可工作,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规范消防协会和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拓宽服务领域,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多种形式队伍加快发展,拓展职能抓消防。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牵头,在各级综治、治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各级保消、巡消一体化办公室职能,建立并完善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检查巡查、消防器材管理维护、火灾隐患处理程序和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级保安、巡防队伍更好地担负起消防服务职能,全体保安、巡防队员全部达到懂基本的消防法规、懂基本的防火常识、懂基本的灭火措施,懂基本的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具备开展一般性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能力、具备纠正一般性消防违章的能力、具备开展一般性防火宣传工作的能力、具备遭遇火灾时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处置能力的要求。6月底前要成立市保安公司消防分公司,各娱乐场所都要配备保消员。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发展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保证新建消防队(站)及时派驻合同制消防队员投入执勤;逐步规范已建成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达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车辆(灭火设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标准,增强战斗力;积极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补充消防现役力量。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多种形式队伍发展建设的指导工作,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扑救火灾的能力;要多方沟通,对多种形式队伍的营房设施、车辆装备器材配备、人员编配和训练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满足执勤备战需要。9月份召开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比武会。
(五)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三会一标”抓消防。认真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定期保养消防设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价活动,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强力推进以会整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消防标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标”建设,依法督促社会各有关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自我防控体系。2007年年底前6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完成。适时召开不同类型单位“三会一标”现场会,交流推广经验。
(六)社会群众广泛动员,积极参与抓消防。围绕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大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广大社会群众关心、参与社会消防工作,依法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进社区的步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现有组织机构,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达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积极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组织村民开展“联户联防”、“十户联防”、“互联互防”等活动,农村乡镇要普遍建立消防组织,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检查。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推动以“组织宣传发动、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火灾隐患、协助扑救火灾参与社会抢险救援”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以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为突破口,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
(一)以人防为根本。社会单位内部要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各岗位人员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值班巡逻、防火检查、每日巡查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一线人员岗位防,管理人员专职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防,共同负责本单位火灾防范。在社会面落实保安队员单位蹲点防和巡防队员巡线防的点、线结合,对初起火灾进行动态防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纳入火灾防控网络,统一调度,增强各种消防力量区域协同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以物防为基础。继续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督促各地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制度,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把消防审核、验收关,加大对使用、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和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设备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移动消防器材按照规范要求配备到位,营业期间严禁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按照部颁标准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对机关和各消防大队的防火监督用车进行淘汰和更新。建立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文件到位50%。
(三)以技防为保障。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利用高科技手段、高科技技术装备,提高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物资的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积极推广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装置、防火型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电子巡检系统、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管理系统、无线上网执法、灭火现场与指挥中心图像传输、GPS定位导航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在社会单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抢险救援等领域的应用。
三、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保障,着眼长远,持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健全领导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治、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实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等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涉及本地、本部门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在专项治理和重大保卫活动中,要亲自部署,率队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经费供给保障制度,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消防队(站)建设经费、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购置经费、征招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所需经费全部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建立科技导入机制。牢固树立“科技兴消”理念,鼓励消防应用技术、高新技术、现化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运用,积极开发推广消防应用软件,积极构建消防基础信息采集、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抢险救援四大网络,实现网络联通、资源共享,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为社会化消防工作全面推进和提高消防部队作战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着眼形势需要和地区实际,组织论证、科学确定购置计划,逐步提升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坚持科技强警,努力建设技术精、业务强、适应防火灭火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完善宣传培训机制。把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宣传工作体系,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通报火灾案例,宣传消防常识。凡重特大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职工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对职工群众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完善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点人员的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并依托市消防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消防系,大力开展消防职业资格教育和学历教育。继续推动消防标语工程建设,在全市城乡显著部位增设大型公益消防宣传广告牌,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以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消防宣传教育。形成消防、媒体、社会单位全方位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四)强化督导查纠机制。抓好人员、制度、监督、考核、追究、奖惩六个环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督察部门和督办机构要将消防重点工作纳入督办内容,完善督导工作制度,制定考核量化指标,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坚持考核与奖惩相结合,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奖惩。政府对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要半年督办1次,年终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督查,健全组织、建强队伍,完善制度,改进方式,使督导查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火灾形势和部队的安全稳定。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