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1:40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石政办函[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809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确定的15个重点问题(涉及36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交政府系统14个部门研究办理。为做好今年的承办工作,将重点问题的办理落到实处,特做如下通知:
一、明确责任,突出重点。15个重点问题事关我市和谐发展大局,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为了解决和落实好这些重点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实行政府领导包案办理制度(附后),相关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向政府领导负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办理工作,对重点问题涉及到的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要召开班子分析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包案领导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二、深度调研,突出实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每一件重点问题的内容,弄清问题发生的原因,解决的方法何在,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搞好深度调研。要从建议、提案中归纳出带有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与措施。对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要抓紧制定解决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受其它因素制约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要通过问题表象追究深层实质,力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三、拓宽渠道,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在办理过程中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适时组织代表、委员采取“现场办案”、“会商办案”以及调研考察等方式,让提出问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办理的全过程,广泛开展“开门办案”。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办理过程,进一步增强办理效果和社会影响度。
四、专项督查,保证进度。市政府办公厅将对重点问题实行专项督导检查,听取对重点问题办理的情况汇报。各承办单位要于6月底以前,将重点问题的办理结果,专题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市政府领导包案办理省市重点问题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