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19日13:49:1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6]110号
为遏制城中村火灾事故的发生,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按照办理。
2006年6月30日
关于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城中村人口和建筑规模迅速发展,城中村从原来的村民住宅区逐步变成了集居住、经营、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小区,建筑从原来的单一性村民住宅变成了集生产、经营、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外来人员和出租屋急剧增加,这虽然给城中村的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活力,但也给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带来了不少的隐患,有些隐患还十分严重,如城中村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消防水源严重不足、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等问题。据统计,近三年我市火灾共6805宗,死亡74人,伤132人,经济损失954.73万元,其中城中村火灾占70%以上,由此可见,我市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要求开展城中村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彻底消除隐患。为全力遏制城中村火灾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专门组织消防技术人员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市城中村共437个,其中福田区15个、罗湖区32个、南山区39个、盐田区21个、宝安区158个、龙岗区172个。城中村共有建筑138036栋,其中居民住宅有113351栋;城中村村民住宅最高为20层,最大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城中村总人数约为4423084人,其中流动人数为3317313人,常住人数为1105771人;城中村内共设有公共娱乐场所1098家,家庭作坊5650家,商铺82272家;城中村经营、生产场所92%以上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
(一)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由于城中村没有统一规划、建筑布局不合理,楼与楼间距过小,消防车道狭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到达现场开展灭火救援。加上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严重不足,势必会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无法控制。
(二)市政消防水源严重不足。由于城中村缺乏总体规划,市政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水源严重缺乏,没有室外消防管网,室外消火栓严重欠缺,平时缺乏维修保养导致现有的室外消火栓部分不能正常使用。如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消防用水,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了难度。
(三)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疏散达不到规范要求。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绝大多数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由于村民住宅楼安全疏散均按居住建筑设计,现有的疏散出口和楼梯只能满足住宅人员的安全疏散,作为公共娱乐场所无论从出口的数量和楼梯的宽度均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不能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四)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城中村娱乐场所经营者将住宅改为公共娱乐场所后,为了节省投资,没有按照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设置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导致建筑消防设施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达不到自防自救的消防安全条件。
(五)城中村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由于经营管理人员消防意识不高,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培训,缺乏消防常识,平时管理不到位,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导致场所内疏散出口通道被占用堵塞;用电用火管理混乱,电源线乱拉乱接,瓶装煤气到处存放,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由于城中村存在较多的消防安全隐患,有些隐患比较严重。按照我市城中村现有的消防情况,我市未来城中村的火灾将会急剧增加,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必然发生,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
三、几点建议
鉴于城中村当前的消防安全现状,为更好地解决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城中村内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合法设立的经营、生产等场所,消防部门将加强平时的监管,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要依法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二)对城中村内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违法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属违反公安部39号令,设置在居民住宅楼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属市政府“清无”行动要求取缔的场所以及违反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2条的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置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等场所,建议借鉴今年初福田区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在各区政府的领导指挥下,以消防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 十三 条的规定予以查封取缔;对符合疏导条件的场所,消防部门要依法督促补办消防手续,如限期内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城中村市政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缺乏的问题,建议由各区政府结合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加快解决消防设施和水源不足问题。
(四)对城中村楼房与楼房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的问题,由于涉及面较广,整改难度大,建议由国土房产和规划部门将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问题纳入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内容,通过整体的规划予以解决。
(五)进一步加强城中村的消防工作。根据城中村当前的消防实际情况,每个村应建立一个专职消防队,配备一至两台轻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等轻型消防装备,每台车配备5名一8名消防员,以快速处置城中村火灾事故,使火灾在初期得到迅速控制,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城中村人员的消防意识。街道办事处要对城中村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办消防宣传栏、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举办消防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城中村人员的整体消防素质,从而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消防部门要对城中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予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