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禁毒办、云南省防

2020年07月20日23:06:00
发布部门: 云南省学生联合会、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技厅、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禁毒办公室、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云青联[2006] 15 号
各州(市)、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禁毒办,防艾办,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厅局(企业)团委,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大农村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力度的要求,推进我省广大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禁毒办、省防艾办、省学联决定开展2006年云南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万名大中学生宣传禁毒防艾进万村” 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
禁毒防艾,健康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禁毒办、省防艾办、省学联。
承办单位:各州(市)、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禁毒办,防艾办,各高校团委,学联。
三、活动范围
活动将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13500多个行政村。
四、活动时间
2006年暑期(7月中旬至8月上旬)
五、活动内容
我省今年的活动以禁毒防艾,健康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突出禁毒防艾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城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科技科普宣传活动服务等活动。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广泛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形势政策宣讲、科技支农、文艺演出、法律援助、医疗服务、实地调研走访等活动。为集中力量,发挥优势,示范带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1、“万名大中学生宣传禁毒防艾进万村”服务团。各县(市、区)团委利用暑期县内中学农村学生返乡回村之机,按照每个行政村至少安排一名中学生志愿者的要求,动员组织中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户发放禁毒防艾宣传品进行宣传,每名学生入户宣传不少于10户,在我省各高校中招募志愿者,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到全省各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开展禁毒防艾集中宣传活动。团省委也将组织有关学校的8支大学生实践服务团赴文山州统一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活动将通过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宣传片,入户宣讲等有效形式,使广大农村群众对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知识有更多的了解。
2、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宣讲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在我省各行政村中广泛宣传,并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云岭青年建新功”和“知荣辱、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为统揽,在行政村中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我省各族人民中蔚然成风,成为各族人民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
3、城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团。根据省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团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信息、生态、维权等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科技助农、文化助农、卫生助农、信息助农、法律助农等帮扶活动;选择十所高校和十个示范村结队,开展“十校结十村”活动,把示范村建成大学生“三下乡”志愿者服务队的社会实践基地。
4、大学生和谐社会建设宣传服务团。通过讲座、报告会、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组织大学生向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宣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内容,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城镇规划、支教扫盲等方面的服务活动,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献计出力。
5、大学生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行动。将云南高校青年学术科技节和创业计划竞赛系列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为来年的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行动奠定基础。通过对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调研,促进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农村,学会以社会和企业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发展。
返乡度假的大中专学生要主动身体力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积极宣讲禁毒防艾知识、形势政策和科普知识,为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出谋划策,展示当代大中专学生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果。要进行专题社会调查,认真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和学术科技论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六、活动分工
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负责本次活动总体策划、协调工作。省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新闻宣传,宣传品印制(活动所需的入户宣传品和志愿者工作手册将分别发送各县、市、区团委和各高校团委);团省委具体负责指导各高校团委和州(市)团委,实施活动计划。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禁毒办、省防艾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高校团委负责本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州(市),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禁毒办,防艾办负责协调本地有关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联络,协调事宜。各州(市)团委负责指导本州(市)中学生志愿者返乡回村宣传活动,同时对口协调配合有关高校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团委具体负责本地返乡回村中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并配合相关高校搞好有关集中宣传活动。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结合本校、服务地区实际,做好方案制定,安排专人负责。要整合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有利保证。各高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和政策支持。各州(市)、县团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专人负责,协调、配合、帮助高校志愿者进村入户进行禁毒防艾宣传,并具体负责本州(市),县(市,区)中学生志愿者返乡回村宣传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扩大规模,注重建设。要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格局中,并作为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项目化、制度化、课程化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要切实重视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力争每所高校、每个院(系)都在基层乡村、城镇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使学生受锻炼,使服务地见效益。同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十校结十村”活动,把示范村建成大学生“三下乡”志愿者服务队的社会实践基地。
3、认真准备,确保安全。各县(市,区)团委要做好回村中学生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各高校志愿者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并和当地团委相联系,加强管理,注意解决好学生的食宿,交通,防暑工作。社会实践活动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流动性强,要高度重视参加活动师生的安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摆上重要日程,列入计划,协调各级新闻单位,开辟专题、专栏,组织精干力量对出征仪式以及重点路线、重点队伍进行全程追踪报道。各高校要通过校内报刊、广播、电视和工作简讯,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全国“三下乡”网站、“云南青年信息网”、“科技节”网站和“云南高校团学工作短信平台”,及时丰富、上传和更新活动内容,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三下乡”活动不断深入。网上信息和短信内容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5、注重总结,表彰先进。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校要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紧,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总结活动经验,广泛宣传活动成果。学生返校后要通过“实践归来话成就”主题活动,交流体会收获,树立先进典型,扩大教育成果,加强对活动的有形评价,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效。我省将继续对“三下乡”活动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集体、个人和成果进行表彰,并将有关成果汇编出版。
请各州(市)团委汇总各州(市)、县团委等组织实施单位开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活动领导机构设置、配套措施、鼓励政策,各校团委将学校及院系、社团开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活动领导机构设置、配套措施、鼓励政策、组队情况和具体活动行程、实践基地及对接建设情况均于6月19日前上报团省委。其它活动有关情况、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文档、图片、宣传品、影像等在活动过程中及时报团省委学少部、省学联秘书处。上报材料将作为评选表彰的依据。
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15日前将各项总结材料和申报项目报送至团省委学少部、省学联秘书处,以便及时进行全省总结表彰。
(200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知还未下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技厅、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禁毒办、云南省防艾办、云南省学生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