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74号)

河南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74号)

发布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至2008年3月27日。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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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53号)

黑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53号)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企业名称认证范围 (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企业所在地经营地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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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发[2008]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全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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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7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76号)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3个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08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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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规范、引导并推动我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4]45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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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24号)--西安驰宇诊断试剂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认证

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24号)--西安驰宇诊断试剂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认证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陕西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1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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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食药监规[2008]1号 各药品生产企业:为加强对深圳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制药的自律性,进一步明确药品生产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实现对药品生产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有效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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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粉条生产加工中不能使用明矾的复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粉条生产加工中不能使用明矾的复函

发布部门: 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卫办监督函〔2009〕185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你局《关于请予明确粉条生产加工中能否使用明矾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08〕68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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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黑政办明传[2008]3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国务院立即启动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于9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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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转换为处方药的通知

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转换为处方药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安[2008]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被遴选为非处方药。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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