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怎样禁绝乡试“范文”作弊

2021年05月22日11:23:53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用这句话来形容科举作弊是毫不为过的。在中国历史上,自有科举考试以来,考场作弊就如同阴影一样笼罩在科举场上。宋朝开始,朝廷就采取糊名、誊录、锁院等制度来严密考试制度,但考试作弊花样也越刁钻,其中夹带成为了最常用的作弊手段。那么,考生夹带的是哪些东西呢?近读林则徐一份关于建议制订乡试同考官校阅章程、对科举考试特别是阅卷过程进行整顿的奏折,有了一些新发现。
  
  清朝道光十二年(1832)六月,林则徐时任江苏巡抚。这年刚好是壬辰科江南乡试之年,按常规江苏、安徽该科的监考官应由安徽巡抚来担任,可道光皇帝却破例指派林则徐担任。尽管林则徐接到特派诏令时离八月乡试的时间已经很近了,但他一到江苏后,立即遵照考场条例要求,将监考官应办理的事务预先做了布置。
  
  林则徐在调查中发现,当时考卷中雷同现象非常普遍。一些考生除了允许在策问中引用相同的经史文句外,其四书经文考试中也全篇抄袭几乎相同的旧文。林则徐发现考生进入考场偷偷夹带材料有三种情况。一是专带有典制、掌故的诗文和解释儒家经典的书籍以及写作策问的材料;二是小作坊刻印的小本成文书;三是请人代写的应对四书题目的文章。一些家塾教师充当枪手,兼帮人写文章,一篇可得二三百文制钱到一元洋钱不等。这些文章大多拼凑前人文章,一篇多卖,互相传抄,类似于今日之前人高中者优秀例文和好事者猜题拟作的范文。由于阅卷官水平不同,而且雷同的人不一定都由一个人阅卷,于是出现这篇被选中,而那篇却落选的情况。即使发现这种情况后文章落选,但事后对当事人也没有做任何处罚,使得那些靠抄袭而侥幸考中的人仍然无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