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一个假出家妇人的死路纪实

2021年06月23日09:20:55

潭拓寺

一块木料,如果雕刻成神像,或者刻制成官印把子,显然就不再是普通的木头,而是成为令人敬畏的权威符号了。官印把子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物,具有不容违抗的动员力、支配力,自不待言;在迷信人世祸福被某种神秘力量所主宰的前现代社会,神像背后的神灵体系其实也是高高在上的权力者,神-人之间也构成特殊的权力关系,神对人的支配与动员能量未必逊于强制性的国家权力。在我家乡一带的乡镇、村庄,每逢神诞,必有乡庙的理事人员挨家挨户上门收取“丁口钱”,用于唱社戏。你说这钱是村民自愿掏的吧,它似乎又带着某种潜在的威慑力,几乎没有一家敢于公然拒绝交钱,即使心底并不那么乐意。事实上,这已经相当接近政府的税收了。而我们知道,征税权正是权力获得确认的核心标志。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当神像的权力碰上官印把子的权力,会纠缠出怎么样的关系呢。在中国乡土上,庙堂与庙宇并立,仿佛井水不犯河水,但事实远非如此。
我们还是从一个发生在清乾隆年间的故事讲起吧。晚清学者方浚师所著的笔记《蕉轩随录》收录有这个故事,颇为详尽(下面援引之文字,除另注出处者,均出之方浚师笔记,不赘注)。
顺天府顺义县兴周营有一民妇张李氏,因为丈夫得了痰迷症(即癫痫),请了同乡的李姓婆子(大概是一个民间巫医)来治病,那李婆子用手按摩,并针扎病处,将痰迷症治好了。张李氏从此与李婆子往来甚密,学习针扎治病之法。后来李婆子身故,张李氏继承衣钵,将李婆子留下来的铁锁链盘在头顶,出外化缘治病。一日走到通州的旷野,因为时值隆冬,风雪交加,迷失路径,难以行走。张李氏便在雪地上带锁打坐。恰好有村民路过,见张李氏举止异常,便上前盘问,张李氏答道:“在此结缘治病。”消息传开,很快有人延请她到家看病,张李氏一番按摩针扎,并假念经咒,居然病即痊愈。自此,附近乡民共相传播,多请张李氏治病,往往有验。
张李氏将行医赚来的钱,在兴周营修了个小庙,给她出家当和尚的儿子居住。因为请她治病的都是乡野农家,赚来的钱恐怕不足以维持寺庙生计,所以在乾隆四十五年,张李氏将儿子送到京郊的戒台寺受戒。自己也来到京城,在总布胡同泰山庵拜一名法号叫福山的尼姑为师,取法名“了义”,相当于是今天的赤脚医生进卫校深造。但这时丈夫的病又犯了,她只好返回顺义。乾隆四十七年,丈夫病故(李婆子留下来的医术想来也回天乏术),张李氏再次来京,由师父福山带至潭柘寺受戒(但未削发),并在京畿附近的西峰寺住了下来。同住的还有一名叫做济广的老尼。
彼时,尽管进京谋生还不用办暂住证,但“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初来乍到的张李氏因为担心自己并无道法,不能在西峰寺长久立足,便用油捻在左右臂膊烧几个大疤,含痛忍受,借此行医化缘。附近居民闻知往视,见她这么坚忍,似有本事,便一传十、十传百,吸引来不少进香的信众,有得病的居民也慕名上门求治。张李氏采用了一种神秘主义的治病方法,让病人跪香,自己假念经咒,为之求神,再给其符药,居然医好不少人,渐渐地打响了名头。张李氏趁热打铁,干脆宣称自己能入定出神,是“老祖活佛”,而京城以及四外之人也深信不疑,纷纷前往,或求医问药、或进香布施。
可以看出来,张李氏不是一般的乡野愚妇,她不乏小聪明,又有点小胆识、小野心。从跟李婆子习针扎治病之法、在雪地上带锁打坐,到拜福山尼姑为师、自号“老祖活佛”,她成功地使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她具有凡夫俗子所无的神性身份与神奇力量。与其说她是略懂医术的医,不如说她是被认为能够与神灵世界发生密切联系的巫。在民间俗信体系建构出来的神-人关系格局中,神是人世祸福的权力主宰,但神灵不言,神的意志与力量需要通过人间的代理人(比如僧尼、道士、巫师)来传达、显示,张李氏扮演的便是“神的代理人”角色,这个特殊的身份,使得她可以将信众对神的敬畏转化为对自己的顶礼膜拜,成为民间俗信体系内的权力者,尽管没有掌握官印把子,却具备动员与支配信众的能量。这就是传统社会自发产生、长久存在的“民间权力”。我将其归入“隐权力”之一种,与正式的、制度化的国家权力相对。

但是,妄自尊大的张李氏一定不知道,她正危险地走在帝国的意识形态深水区的浮冰上。随着“老祖活佛”这个神性身份被更多的民众崇信,她在权力天平上的分量不再无足轻重,脚底的“浮冰”随时都可能会突然破碎,给她带来灭顶之灾。老话说,“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老祖活佛”到底还是成了“泥菩萨”。
乾隆五十三年,即张李氏在西峰寺挂单的第六年,镇守京畿的九门提督绵恩(他是乾隆的宠孙,九门提督相当于首都公安局局长),听说天子脚下居然有这样一个门庭若市的寺院,住着这么一个神通广大的尼姑,于是派了提督衙门的司员前往西峰寺查探。官府将西峰寺视为潜在的罪恶渊薮,原因之一是这个佛门清净地如今男女纷至,保不准会做出苟且之事,“于风化有关”;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张李氏“胆敢在京畿重地号称老祖活佛”,煽惑人心,民间权力威胁到国家权力的安全。
从道理上说,僧尼所代理的“神权”独立于国家权力体系之外,自成一家;一个俗人出了家,则可以免向官府纳税服役,这也意味着出家之人不用再对世俗权力履行义务。然而,历代律法均规定,出家必须获得国家批准、持有官方颁发的度牒,私自出家当和尚、尼姑则要照例治罪;非经礼部批准也不得私建寺庙,违者严惩不贷。显然,官府一直在谨慎地控制着僧侣阶层的规模,并向出家人表明:方外世界也不能脱离世俗权力的管辖。
清乾隆后期虽然废止了度牒制,但皇帝对那些宣称能够“交通鬼神”的特殊群体的戒心并无丝毫松懈,“来京妄称谙晓扶鸾祷圣”、“烧炼丹药出入内外官家”、“烧香集徒、夜聚晓散”、“习天文之人妄言祸福,煽惑人民”,等等,都是当时官府严厉打击的不法行为(见《大清律例》)。乾隆三十三年,即西峰寺事件的二十年前,浙江、山东等地曾经陆续发生“叫魂”案,深居宫禁之内的乾隆寝食不安,不断发出谕旨指挥全国清剿妖人,导致许多无辜的民众为此付出性命,不少地方官员也因查办不力丢了乌纱帽。
站在俗世统治者的立场上,对所有非法联系鬼神的做法严加镇压,是完全必要的。首先,在一个敬畏神灵力量的社会中,跟神灵世界的非法联系意味着某种举足轻重的社会动员力量处于失控状态,是惑乱社会的隐患。其次,在一个标榜“君权神授”的意识形态体系中,神的意志构成了俗世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对神灵世界的失控还将危及俗世政权的意识形态安全。因此,那些“神的代理人”必须受到严厉的控制,任何与神灵世界的非法交流都不会被官方允许,就如后世将合法性建立在历史目的论上的政权,必然要垄断对历史的诠释权。张李氏宣称自己是“老祖活佛”、“能入定出神”,并且诱引“京城以及四外之人,男女纷纷前往”,显然犯了俗世统治者的大忌,焉能不引来官府的严查?
这一查,果然就查出了问题。
第一个问题:官府查实张李氏并非真正的比丘尼,而是所谓“戴发修行”的野姑子。这类野姑子、假和尚当时被统称为“应付僧”,是朝廷矢志要消灭的群体。乾隆曾在早年的一道上谕中说这类人“无修持之实,甚且作奸犯科,难于稽查约束”,并勒令他们要么还俗,要么领度牒出家。在统治者看来,佛门清规对“应付僧”的约束力太弱,而他们又从事着“交通鬼神”的危险职业,对于俗世政权与社会秩序当然更具威胁性,不可放任自流。
第二个问题:官差在西峰寺中居然搜出两名二十余岁的旗装女子。经查问,一名女子叫双庆,是大学士三宝家的使女,因三宝的寡媳得病,常到西峰寺求治,拜了张李氏为师,又捐银一万五千余两修整西峰寺,然后将家中使女留于寺中供使唤;另一名女子叫玉喜,是现任户部银库员外郎恒庆家的使女,也是因为恒庆之妻患病,认了张李氏为师,并捐了二万余两银子在西峰寺邻近修一座灵应寺,随之也将使女施舍给寺庙。野姑子私通鬼神的不法行为牵涉到满族官员,问题就变得更加严重了。一者,朝廷明文规定,旗人未经申报不得私自延请僧道医治邪病(违者,僧道交刑部正法、受医者治罪);再者,掌权旗人的家眷都成了“老祖活佛”的“粉丝”,即意味着野姑子的动员力与支配力已超越出寻常百姓家,渗透进国家权力系统之内了,部分朝廷命官都被牵着鼻子走了。这岂是官府所能容忍的!
第三个问题:官差又从寺中查获黄金六十四锭,重二百八十两;白银二千六百两;金镯四只,重七两。按照乾隆年间贵金属对大米的购买力折算,这么多金银大约值一百万元人民币,放在今天,这张李氏也算得上是一个富婆了。而寺中财物越多,则证明张李氏“煽惑人民”的本事越高,罪过也越大。更为严重者,官府还搜出五轴绘着张李氏坐雪、治病等出身源流的画像,以及黄缎做成的坐褥。五轴画像是张李氏装神弄鬼蛊惑人心的铁证,按大清律例,“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可是绞脑袋的死罪;黄缎坐褥,更证实了她胆大妄为、僭礼犯分之大罪,因为旧时黄色为帝王专用,官吏军民是不可僭用的。
官府搜查出来的种种罪证,显示张李氏案绝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小案。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神职人员,自称是菩萨转世,能念咒治病,并获得远近百姓乃至部分当朝官员的崇信,还有擅用黄缎坐褥的情节,说其“居心叵测,后患无穷”,似乎也不过分。
因此,提督衙门的官差不敢怠慢,案子是农历六月二十日开始秘密调查的,二十一日即将涉案的张李氏及其儿子,还有修庙的工匠任五等人(因为张李氏画像是由任五觅人绘成的)拿解到署。非常的雷厉风行,执法如山。七月份,提督大人绵恩向乾隆皇帝报告了案情,并建议说:“(对张李氏等犯)若不即加惩治,积之日久,恐生不法之事。而各犯所供,多有不实不尽之处,必须彻底审明,尽法究治”,“请旨派大臣会同臣衙门详审定拟之处,伏候谕旨遵行”。总而言之,此案事关重大,请皇上再派员详审,将犯人速速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