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2006年度优秀项目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0:43:20
发布部门: 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发布文号: 全电办[2006]06号
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
信息技术作为当今最活跃、最具变革作用的技术,在推动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鼓励与引导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经研究,我办决定评选“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2006年度优秀项目”。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是经部门(行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验收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必须已经稳定应用一年以上,达到立项可研报告要求,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项目;
(三)项目在全国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技术水平先进;
(四)项目具有很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
(一)行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一);
(二)项目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报告及其证明材料;
(三)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二)和行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文件。
以上纸质材料各一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三、推荐要求
(一)各行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名额不超过3个;
(二)各行业和地方要按照“认真筛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向我办推荐申报项目;
望你们接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于2006年8月30日前报送我办。
    联系方式
 电话:68208287/86
    电子邮件:quandianban@126.com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国家倍增计划优秀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应用单位

项目

负责人

项目起止时间

协作

单位

上年利税

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职工总数

财务信用等级

技术人员总数

项目内容: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推广性、示范性:

在全国同行业影响:

•  很大 □大 □一般

专家评价水平: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项目获奖情况:

评审专家组意见:

省、自冶区、直辖市(行业)电子办意见:

全国电子办意见:


申报单位地址(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填表日期:
附件二:'倍增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
'倍增计划'贷款项目完成后,符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承担单位备齐全套验收资料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确定验收形式、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验收材料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报告
1.1 企业基本情况
1.2 项目实施情况(含组织领导及技术队伍情况)
1.3 应用情况、效益及市场前景(包括增产增收、节能降耗、减少库存、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缩短产品设计生产周期,提高资金周转率,降低销售、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以及社会效益、安全效益、环保效益等)
1.4 今后发展思路和推广应用措施
2、技术总结报告
2.1 项目的必要性及意义
2.2 技术方案及功能
2.3 创新点及解决的技术关键
2.4项目有关技术内容的论述
2.5测试报告(由验收主管部门委托有资格的检测机构测试)
3、使用报告(或用户意见)
4、资金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