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

2020年08月08日15:52:18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办[2008]49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将《合肥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三日
合肥市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将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部纳入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范围,其中,与市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个成员单位为一类单位,其他为二类单位。一类为重点考核单位。
二、考评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和技术手册。
三、考评内容
(一)部门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公共职责和指定职责情况;
(二)相关部门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情况。
四、考评方法
考评采取部门自查、考评组核查的方式进行。
各部门在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照本部门职责,对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评组,采取部门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等方式,对各部门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对各部门的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计分,分公共职责、指定职责、县(区)评价3个部分。“公共职责”部分一、二类单位相同,先按百分制考评,所得分一类单位按25%计入考评结果,二类单位按40%计入考评结果;“指定职责”部分一类单位按60分考评,二类单位按45分考评,得分直接计入对该部门的考评结果;“县(区)评价”部分一、二类单位均按15分考评,得分直接计入对该部门的考评结果。
五、考评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底前各部门进行自查,11月15日前向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11月30日前完成对各部门的考核评估。
六、考评结果应用
(一)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考评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部门执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的依据。
(三)考评结果作为上报省关于相关部门人口计生工作排序的依据。
附件1: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职责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公共职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