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妇联党组《关于召开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01:18:13
发布部门: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穗办[2007]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妇联党组《关于召开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召开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市委:
广州市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02年11月召开,任期将于今年届满。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洲,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的规定,建议于今年10月召开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总结我市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的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明确今后五年我市妇女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广州市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
二、大会代表的构成、名额分配原则、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
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720名,其中特邀代表60名。
广州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总数的50%以上;少数民族代表应占总数的1%左右,非中共党员代表应占总数的20%左右。
部分老一代妇女工作者,各区、县级市及市直局以上单位妇女工作的分管女领导,模范先进人物和港澳地区妇女代表,将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的分配既要体现广泛性,又要体现先进性;既要按照妇女人数比例分配,又要考虑各行业、各界别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基层妇女代表名额,并兼顾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的妇女情况(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另定)。
(三)代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
3.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作出贡献;
4.热爱妇女儿童事业,致力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治、业务素质较好,为广大妇女群众所信任和拥护;
5.有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区、县级市、市属各单位和市妇联各团体会员。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根据代表条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代表人选并通过召开妇女代表会议、执委会议或一定形式的妇女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大会代表。特邀代表由市妇联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向被邀请人所在单位发出邀请。
代表平均年龄应在40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应占80%左右。
三、市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的组成
市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设委员131名,其中常委15名(含主席1名,副主席3名)。
(一)执委的组成。
执委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50%以内,各行各业的妇女代表占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执委应占总数的1%左右,非中共党员执委应占总数的20%左右。执委候选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不少于60%,处级以下的专职妇女工作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执委的分配应按照各区、县级市和市属各单位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各行业、各界别的情况和工作需要。
(二)执委条件。
除具备市妇联十一大代表的上述条件外,还应对妇女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够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能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和妇女工作发展的问题,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执委产生办法。
执委候选人在拟选执委委员名额的基础上增加3%,即135名,由市妇联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县级市、市属各单位和市妇联各团体会员。各区、县级市和市属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在征求所在地区(单位)妇联(或有关妇女组织)以及妇女群众意见基础上推荐执委候选人人选,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报市妇联常委会审定。市妇联各团体会员在与市妇联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本团体执委候选人人选名单,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报市妇联常委会审定。
常委候选人由市妇联考察后,报中共广州市委及省妇联审批确定。
执委在代表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为3%;常委、主席和副主席在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中等额选举产生。
四、工作要求
广州市妇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在市妇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妇联负责,并成立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负责具体工作。
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市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将有力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的发展。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发动和各项筹备工作,动员和发动广大妇女群众以主人翁精神,认真做好大会推荐选举工作。各级党委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挑选优秀的中、青年女干部充实到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提高妇联组织的战斗力和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指导各级妇联和妇女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在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之前开好本级妇妇女代表大会;认真选好出席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做好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宣传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妇女奋发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广州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市属各单位按照执行。

市妇联党组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