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31日11:26:03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7]2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六日

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人口发展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正确把握人口发展态势及其规律,探索建立符合山东省情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对于实现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大省的转变,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参照《国家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制定山东省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同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普及教育、提高健康水平、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等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十五”期间,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1.69‰,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内,连续15年低于更替水平。2005年末总人口达到9248万人,实现了人口总量控制在9300万人的目标,为全国人口控制作出了重大贡献。
--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2005年全省育龄妇女实际平均初婚年龄为24.08岁。合法生育率连续9年保持在95%以上。全省有7133134对育龄夫妇自愿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有215830个农村独女户家庭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孩子。
--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为73.42岁,人口死亡率稳定在6-7‰之间,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00年的8.84‰,下降到2003年的8.34‰;200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5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9.2%,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117.1万人,比2000年增长2.9倍。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2005年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2000年至2005年,年均转移在100万人以上。对农村60岁及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2005年全省有101个县(市、区)全面推行了奖励扶助制度,奖励122356人。全省有137个县(市、区)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55000多户。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26万人。
--人口城镇化步伐加快,区域流动性增强。人口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38%提高到2005年的45%,年均提高1.4个百分点。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人口在城乡间、区域间迁移,流动、迁移人口逐年增加,呈现由西向东、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的态势。
--为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十五”期间,全省人口出生比国家计划少生70万人。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测算,相当于节约家庭扶养费161亿元,节约物资技术装备费175亿元,节省耕地56万亩,提高人均GDP153元,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减轻了人口压力。
在长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全省各级积累和总结了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人口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三是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四是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各项权利,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五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和多措并举的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六是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不断提高人口发展领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
二、“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全省经济将持续快速增长,到2010年人均GDP将达到3900美元以上。经济实力的增强,就业岗位的增加,必将为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期间,全省正处于加速推进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时期,产业和人口加速聚集,城市文明加速普及,城市带动作用必将更加增强,有利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全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也将为提高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转变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改善出生婴儿性别结构提供良好的机遇。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诸多人口问题的解决面临新的挑战。
(一)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的矛盾仍很突出。
受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未来10年,我省正处于第四次出生人口高峰期,全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虽处在1.5以下,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每年净增人口仍在55万人左右,相当于一个中等县的人口规模。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二)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
健康素质较低,出生人口素质堪忧,由生物、社会、行为与环境综合所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15‰。科学文化素质总体不高,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14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为3.55%,高级职业资格的人员仅占技术工人的6%左右,仅达到全国的平均水平。
(三)人口结构问题日益凸现。
目前全省人口年龄结构呈现“雪松型”:一是劳动适龄人口比重较大,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5%,劳动力资源充沛,但就业压力大。二是老龄人口比重快速升高。2005年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占9.93%,老年人口总量为917万人,位居全国第一。未来10年老年人口将年均增长2.39%,到“十一五”期末,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达到10.45%。三是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十五”期间全省平均为109,明显高于正常范围,其中二孩性别比高达119.5。
(四)城乡、区域人口发展差异明显。
全省城镇与农村、不同区域间的生育水平有很大差异。农业、非农业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491和0.996;东、中、西部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115、1.364和1.514,西部地区总和生育率比东部沿海地区高出0.4。威海市已连续多年出现人口负增长,烟台市也进入稳定的零增长,而占全省总人口45%的西部地区人口仍将持续增长20多年。
(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相适应。
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作为流出地的农村老龄化程度相对严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养老保险制度进展缓慢,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工作面临很大困难。
(六)城市管理服务体系与迅速增加的流动迁移人口不相适应。
2000年以来,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年均在100万人左右,从2006年至2010年,预计年均达120万人左右,10年共计约1100万人。庞大的流动迁移人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构成压力。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难度增大。
(七)资源、环境状况与持续扩大的人口规模不相适应。
人口基数大,人均占有资源少、资源利用水平不高和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并存。全省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耕地总量为1.03亿亩,占全国的5.6%,而全省总人口占全国的7.1%。随着人口总量的增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将进一步增加,给资源、环境带来更大压力。
三、“十一五”和2020年全省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制度创新;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推进计划生育自治、自主、自觉进程,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2.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党的领导、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政策推动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统筹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人口控制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流动人口和西部地区。科学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加快城镇化步伐,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坚持动员全社会力量,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完善人口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三)人口发展目标。
“十一五”人口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总人口不突破9600万;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年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和6‰以内。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明显改善,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到正常范围以内。全面提高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质量,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15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有效缓解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50%,人居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城乡就业水平有所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对计生特困家庭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20年人口发展目标:人口总量控制在9800万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85%以上。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女婴生存环境明显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值范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60%左右,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十一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项目带动战略,有效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把全省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内,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
积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两项法定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健全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制度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省级设立人口福利基金,市县两级普遍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六位一体”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和教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同时加强综合协调,制定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户籍、税收、土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城市管理等政策,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互联、互补、互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形成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普通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与妇幼保健机构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的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建设现代生育文化。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为育龄群众提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及时、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实施分类指导,开展后进帮促,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努力破解晚婚晚育难控制、后进单位难转化、节育措施难到位、外出躲生和在流动中超生难追回、违法怀孕难终止、社会抚养费难征收、出生缺陷难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难管理、特困企业和失业无业人员奖励政策难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难建立等十大难题,同时,将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等问题。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全省人口的健康素质。充分利用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大力普及优生知识,加强优生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建立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采取综合措施,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生殖系统、性传播疾病及艾滋病的预防干预,建立孕产妇健康状况监测系统和生殖健康促进社区示范项目点,形成区域性的人口与发展综合示范科技专项框架;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维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普及健康知识,引导人们建立和保持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开放公共体育资源,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健康教育促进工程,提高全民的健康素养。
提高全省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在职培训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对流动人口的技能培训,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开发社会学习资源,基本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要。研究制定终身教育法规,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强调政府合理配置资源和依法保障学习者权力和机会的责任;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构建和完善科普推广体系,提高全民族的科技素质。
提高全省人口的思想道德素质。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坚持德育为先,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倡导资源节育和环境友好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
(三)改善人口结构。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以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营造男女平等、保护女童、尊重女性、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氛围。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纯女户,给予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信贷、扶贫、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宅基地划分等方面的优惠。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作,依法搞好对B超等医疗监测设备和其他监测胎儿性别技术的监管。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重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监控系统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综合监管制度,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正常的范围。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倡导“健康老龄社会”,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量力原则下,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倡导“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年人”。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改进和强化社区老龄服务功能。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化提前到来地区应对的先进经验。提倡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个人养老相结合,不断满足老年人口在卫生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特殊需要,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四)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促进人口有序合理流动,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根据全省区域发展整体思路,使人口在城乡、地区、产业间的分布趋于合理。抓住建设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历史机遇,引导人口城乡、区域之间有序流动。大力实施人口城镇化战略,加快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步伐,使城市群成为我省人口城镇化的主体,走以核心城市为经济和人口发展集散地,以辐射区域为卫星城的城市圈带的现代城镇化道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因地制宜,把区域人口规划、城镇规划与就业规划结合起来,统筹人口分布与产业布局,实现要素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合理配置。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承包等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配置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条块分割,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建立相互衔接、责任共担、任务明确、管理到位、服务周到、信息共享、资源互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
(五)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的原则,把提高就业水平纳入宏观调控目标,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力度,合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就业结构的改善与产业结构的优化相协调,不断增加就业岗位,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继续实施、完善积极就业政策,形成政策明晰、运作规范、效果明显的积极就业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制,通过开展转移培训、就业服务和维护权益,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整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强化就业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活动,全面推动素质就业。
(六)发展妇女儿童和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化妇女维权机制,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和平等就业等权利。建设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高家教水平,大幅提高儿童早期受教育率,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孤残儿童救助制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实现《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创造残疾人共享社会文明发展的物质文化成果的条件。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使60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使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得到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可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努力减少贫困人口。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等专项制度相配套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常年生活困难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与保障问题,完善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七)加强人口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构建人口与发展综合支持系统。
深入开展人口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山东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人口理论与研究方法,开展对和谐社会、人口流动等关系全省人口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原创性、前瞻性研究,研究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变动规律,制定人口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长效机制。
构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和监测评估体系。创新人口信息采集的手段和方法,建立快速、科学的监测机制,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动态更新。构建以人口基础信息库为平台,加强人口信息整合、开发、利用,加快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建设,促进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人口发展摆到首要位置,充分认识人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人口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统筹人口规划、人口政策及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人口工作的综合治理机制。坚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发展目标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溯和备案制度,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按照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简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方法。
(二)建立完善法制保障体系。
以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础、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主体、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三)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机制,进一步改进财政投入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力度,为人口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省投入年均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加大对贫困地区人口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确保计划生育家庭法定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人才保障体系。
稳定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同时,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管理创新,使人口计生部门更具有活力和效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改革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逐步建立政事职责分工、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的新型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才开发的新机制,引进人才,调整结构,提升能力,营造环境。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制度建设,完善分级分类工作体系,创新干部培训方式方法,强化干部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使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本领和干事创业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深入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组织保障。
(五)建立人口发展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开展人口战略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人口发展规划实施的氛围。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坚持以本规划作为基本依据。要把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同时,要加强规划的监督与评估,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口计生委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并在“十一五”中期和2010年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挥群众和团体在规划监督评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