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泸州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07月20日20:21:19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泸市府发[2003]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旅游业是一项拉动能力强、投资效益好、容纳就业多、发展速度快的综合性动力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我市对外开放,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乃至推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19号)文件精神,推进和实现我市旅游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促进旅游业在现有基础上更快、更好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旅游经济思想为指导,以建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实施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先进的经济思想和经营观念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着力解决旅游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拓资源优势,培育旅游精品,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幅射功能,把旅游业培育成全市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实现旅游经济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发展大旅游;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使旅游资源得到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坚持以经营城市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优秀文化,促进与国内外的文化交流。实现形态单一的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会议、会展、节庆等特色旅游转变,旅游市场由国内游为主向国内游与入境游并重的转变,旅游宣传由各自为政、单一的宣传向整合营销体系的转变,切实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继续保持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平均增长水平的发展速度。旅游业发展的投资环境明显改善,旅游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旅游“游、购、娱、吃、住、行”产业体系得到协调发展。整合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在国内乃至海内外有吸引力的精品景区、精品线路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形成一批新的旅游经济生产力,组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知名度、较大竞争力的旅游集团,培育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旅游队伍。旅游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2005年,旅游收入要比2000年翻一番,占当年GDP的7%左右。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占当年GDP的11%,形成名符其实的支柱产业。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步伐
(一)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搞好《泸州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00-2015)》的修编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业的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有利于优先发展旅游业的实际情况;各县、区应根据全市旅游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区域发展规划,突出本地特色,并严格依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二)搞好旅游业发展规划,引导高层次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加强旅游项目的管理和规划的实施、监督,提高项目决策水平,防止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实现新一轮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围绕建设好我市名酒文化旅游目的地、自然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旅游组织中心这条主线,高起点、高标准抓好“一个中心”和“两个优先发展片区”、“四条旅游骨干环线”内的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和景点建设。要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搞好点线结合,加强区域联片规划和深度开发旅游资源,着力抓好川、黔、渝“金三角”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工作,整合资源优势,实现区域联动发
展。
(三)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计划部门建立旅游开发项目库,各级计划部门要把符合旅游发展规划的旅游项目纳入当地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或五年规划,对项目建设落实责任制,定期督促检查通报。
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产品更新、升级、优化实行倾斜政策。
(四)旅游产品开发要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海内外旅游市场上影响大,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线路,不断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要下大力抓好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名酒文化、历史文化、古镇(岩居)文化、宗教朝拜文化和民族(俗)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旅游产品历史低蕴和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档次,增强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要整合开发以城区为中心的近郊休闲度假旅游圈,提升和完善白塔广场、大梯步广场、滨江路、龙透关、老窖池、三馆等旅游区(点)的设施设备,合理开发,优化配置,营造旅游氛围,构建城市观光、商务会展、满足人们旅游多样选择的需求。
(五)大力推动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采取“小商品、大产业”的发展方式。重点开发和生产体现泸州特色、具有纪念性、艺术性、珍藏性、便携带的商品。如25两精包装的老窖、郎酒、泸州桂圆、合江岩蜂糖、长江奇石、江阳纸伞、古蔺麻辣牛肉干等。对功能多、技术含量高,市场销量好的专业旅游商品的研制、技改、生产予以贷款贴息扶持。 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实施《泸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计划、规建、国土、文化、环保、林业、水电、民宗委、园林等部门以及县区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与《泸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衔接,促进本市旅游业高层次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2加强旅游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建设大型旅游设施、旅游饭店,以人造景观为主的主题公园,以及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旅游建设项目,须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按有关建设程序报批。
3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泸州旅游业的整体接待能力。
旅游交通:构筑四条旅游环线,按二级标准路建设。
至北环线:泸州一九狮一玉蟾(龙脑桥)-玉龙湖。
至东环线:泸州一合江一榕山一佛宝一天堂坝一自怀一四面山一重庆。
至南内环线:泸州一天仙洞一丹山一画稿溪一四洞沟一赤水一泸州
至南外环线:泸州一黄荆一太平渡一二郎美酒河一十丈洞。
景区游人接待中心:佛宝、黄荆游人接待中心,市计委已立项,要抓紧实施,力争一年内完成。
景区的游道、厕所、供电、供水、排污等设施建设,要列入计划,分期开发,一年一个点,建设一个,就是精品一个。合江甘雨镇、古蔺太平镇要修建旅游厕所和停车场,便于红色旅游线和生态旅游线的推出。
泸州城中心,要以游客交通枢纽、集散中心、咨询中心、购物中心和川黔渝“金三角”区域组织中心为载体,完善中英文旅游标志引导系统、电脑触摸屏查询系统、近郊景区星级厕所等项目的建设。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二)川、黔、渝金三角生态旅游区,已被省政府确立为优先发展的“五大”片区之一。尽快与重庆、贵州联手共同开发这个片区,把它建成新的旅游亮点。一是做好规划衔接。二是整合资源优势。三是尽快打通区域内的交通联系。四是配置景观区域。五是加快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用5年时间,把景区建成“可进入、可观赏、可停留、可回味、可联动、可享受”的旅游精品。
(三)大力创建优秀旅游城市,加快地方特色旅游资源开发。把经营城市与积极开展建设优秀旅游城市结合起来,大力改善城市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和形象。以创优工作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切入点,净化、美化景区环境,强化大旅游意识和美学观念,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教育。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泸州市要完成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古蔺的红军四渡赤水“红色文化游”、“美酒河”的名酒文化游、合江的“佛宝古镇、古岩居部落游”,很有特色,应尽快包装、完善、推向市场、形成新的旅游品牌。
(四)加大旅游促销力度,积极拓展海内旅游市场。
1加强整体促销和重点促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每年要制定旅游整体和重点促销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宣传旅游整体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逐年增加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有计划的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和旅行商来我市进行旅游实地考察和采访。泸州日报社、泸州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把旅游作为重要宣传内容之一,开设旅游专版或专栏,增加旅游专题和时段,免费发布公益性旅游广告,增大对旅游的宣传报道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协调规建、旅游、文化、文物、新闻媒体制定对外宣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泸州旅游整体形象。
2完善多种宣传手段,不断提高促销的影响力,扩大覆盖面。紧密结合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及时发现选准市场兴奋点。搞好旅游产品的策划、组织、包装,将旅游精品不断推向市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各旅游单位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和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合作。要充分利用包机、专列等运输方式,更多地组织客源,扩大影响。
3积极拓展国内外旅游业务,国内旅游要搞好市场定位,重点是渝、成两地及周边市场。
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开发珠江三角洲及华东五地市场。要十分重视和组织好假日旅游。大力推行“泸州人游泸州”、“川南人游川南”、“四川人游四川”活动。国际旅游要坚持多元化市场的发展策略。
4精心组织有特色的节庆活动。采取政府策划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举办好“泸州桂圆节”、“玉龙湖放生节”、“天仙洞民歌节”、“合江森林旅游节”和“叙永苗族踩山节”、“方山、玉蟾春会”等节庆活动。继续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能在国内旅游市场产生轰动效应的主题旅游活动,使其成为新的客源增长点。要依托大型的文化、体育、会议、会展、经贸等活动之机,借势造市,形成良好的旅游效益。
5营造旅游氛围。在各主要口岸(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主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的公共场所免费发布泸州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并纳入相关市政建设规划。市级以上的风景名胜区、宾馆饭店需设置旅游形象标识和投诉举报电话。
(五)加快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推进“金旅工程”工作,构建统一、规范的信息技术平台,建好旅游信息数据库。按省上要求,组建旅游信息专业网络,开展网上服务和发布旅游信息。旅游、统计部门要适应旅游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建立旅游产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搞好旅游统计,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需要提供数据信息。
(六)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贯彻落实《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和泸州市《旅游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旅游法规体系,强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的管理职能,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着力整顿“黑车”、“黑社”和无照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建立良好的旅游环境。
2抓紧完善旅游行业接待服务标准。在旅游区、星级宾馆、旅游社、旅游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要进一步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严格各项等级标准的实施和评估。开展星级农家乐评选活动,鼓励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旅游行业队伍建设,各级领导、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尽快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好的旅游人才队伍。着重培养综合型旅游人才和专业型旅游人才。要加强旅游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企业法人素质。
要建立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吸引、留住、用好各类旅游人才,要为他们发挥能力提供和创造发展空间和舞台。
(七)大力搞好招商引资。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全市的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经营性项目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形成全社会办旅游,有实力的人办旅游的良性发展格局。着力策划,包装一批优势旅游项目,吸引投资者参与我市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按照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项目特许权三权分离的原则,以特许、转让、承包等方式,依法对景区经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加快景区的开发建设。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旅游企业是旅游发展的载体,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发展思路,建全企业自我改造、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业发展,以资本和旅游资源经营权为纽带,通过相互参股、资产重组、兼并联合、授权、联合经营等形式,培育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增强旅游企业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力。鼓励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在我市开办国际、国内旅行社。加快试办合资、合办旅行社的步伐。研究景点开发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旅游企业发展的广度和力度。

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调整充实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的职能。要进一步理顺关系,调整充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切实加强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支持旅游业做大、做强。
(二)从有利于景区的发展出发,对景区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按照机构精简、人员精干的原则,对玉龙湖景区、张坝桂圆林景区、方山景区、佛宝景区、黄荆等景区,设置必要的政府管理机构。以加强对景区的统一领导和开发管理。
(三)为加大对旅游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委《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泸委发[2001]11号)文件精神,建立市、县、区旅游专项发展基金。市级每年300万元,县区每年50万元,并逐年递增20%。金融部门在信贷政策范围内,对旅游项目优先列入计划、安排贷款,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对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实行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气、用电价格。贫困县区、经济不发达地区,经批准,可将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非到村到户部分,可用于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公路等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向旅游产业。
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投资年限在10年以上的项目,经旅游、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的核实,政府批准,可免缴土地使用金。在市级以上旅游景区内兴办的道路、供水、供电、环境保护等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减半征收市政建设配套费。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内兴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开发区”、“扶贫开发区”等项目建设,享受省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各单位、各部门不得向旅游企业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四)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进一步引导旅游市场需求,在旅游景区和接待单位实行不同时段的淡旺季价格,运用价格缓解游客流量,减少景区压力,保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旅游行业自律作用。遏制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加强对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旅游建设项目审批、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风建设、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六)加强旅游业人才培养。抓好职业中学旅游专业班教育。抓好上岗人员的短期培训,使持证上岗率达到90%。要及时举办旅游企业法人培训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经营管理水平。要安排经费,有计划的选送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到高校深造。努力提高人才素质。
(七)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旅游安全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加强旅游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评选 '优秀旅行社”、“先进文明班组”、“青年文明号”和“文明景区”活动,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和优美的旅游环境。
本意见由市外侨旅游局会同市政府督办室,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