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分析安全管理知识(化工安全常识)

2021年05月29日18:59:57

1.化工安全常识

1 化工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 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

4 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 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

6 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7 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8 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9 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

10 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1 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12 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3 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4 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

15 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

16 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 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

18 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 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20 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2.化工安全常识

1 化工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

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 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4 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

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 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6 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7 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8 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9 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10 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1 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12 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

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3 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14 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

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15 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

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16 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 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18 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 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20 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3.化工厂安全知识

①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位;

③定期检查身体;

④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⑤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服时要注意;

⑥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⑦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⑧勤剪指甲,保持指甲洁净;

⑨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⑩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只要保持好个人卫生,就可不用担心化学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4.高中化学安全常识总结

六.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不”15例 1.实验室里的药品,不能用手接触;不要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的气味,更不能尝结晶的味道。

2.做完实验,用剩的药品不得抛弃,也不要放回原瓶(活泼金属钠、钾等例外)。 3.取用液体药品时,把瓶塞打开不要正放在桌面上;瓶上的标签应向着手心,不应向下;放回原处时标签不应向里。

4.如果皮肤上不慎洒上浓H2SO4,不得先用水洗,应根据情况迅速用布擦去,再用水冲洗;若眼睛里溅进了酸或碱,切不可用手揉眼,应及时想办法处理。 5.称量药品时,不能把称量物直接放在托盘上;也不能把称量物放在右盘上;加法码时不要用手去拿。

6.用滴管添加液体时,不要把滴管伸入量筒(试管)或接触筒壁(试管壁)。 7.向酒精灯里添加酒精时,不得超过酒精灯容积的2/3,也不得少于容积的1/3。

8.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对点另一只酒精灯;熄灭时不得用嘴去吹。 9.给物质加热时不得用酒精灯的内焰和焰心。

10.给试管加热时,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切不可使试管口对着自己或旁人;液体的体积一般不要超过试管容积的1/3。 11.给烧瓶加热时不要忘了垫上石棉网。

12.用坩埚或蒸发皿加热完后,不要直接用手拿回,应用坩埚钳夹取。 13.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以免容器破裂。

烧得很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冲洗或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 14.过滤液体时,漏斗里的液体的液面不要高于滤纸的边缘,以免杂质进入滤液。

15.在烧瓶口塞橡皮塞时,切不可把烧瓶放在桌上再使劲塞进塞子,以免压破烧瓶。 七.化学实验中的先与后22例 1.加热试管时,应先均匀加热后局部加热。

2.用排水法收集气体时,先拿出导管后撤酒精灯。 3.制取气体时,先检验气密性后装药品。

4.收集气体时,先排净装置中的空气后再收集。 5.稀释浓硫酸时,烧杯中先装一定量蒸馏水后再沿器壁缓慢注入浓硫酸。

6.点燃H2、CH4、C2H4、C2H2等可燃气体时,先检验纯度再点燃。 7.检验卤化烃分子的卤元素时,在水解后的溶液中先加稀HNO3再加AgNO3溶液。

8.检验NH3(用红色石蕊试纸)、Cl2(用淀粉KI试纸)、H2S[用Pb(Ac)2试纸]等气体时,先用蒸馏水润湿试纸后再与气体接触。 9.做固体药品之间的反应实验时,先单独研碎后再混合。

10.配制FeCl3,SnCl2等易水解的盐溶液时,先溶于少量浓盐酸中,再稀释。 11.中和滴定实验时,用蒸馏水洗过的滴定管先用标准液润洗后再装标准掖;先用待测液润洗后再移取液体;滴定管读数时先等一二分钟后再读数;观察锥形瓶中溶液颜色的改变时,先等半分钟颜色不变后即为滴定终点。

12.焰色反应实验时,每做一次,铂丝应先沾上稀盐酸放在火焰上灼烧到无色时,再做下一次实验。 13.用H2还原CuO时,先通H2流,后加热CuO,反应完毕后先撤酒精灯,冷却后再停止通H2。

14.配制物质的量浓度溶液时,先用烧杯加蒸馏水至容量瓶刻度线1cm~2cm后,再改用胶头滴管加水至刻度线。 15.安装发生装置时,遵循的原则是:自下而上,先左后右或先下后上,先左后右。

16.浓H2SO4不慎洒到皮肤上,先迅速用布擦干,再用水冲洗,最后再涂上3%一5%的 NaHCO3溶液。沾上其他酸时,先水洗,后涂 NaHCO3溶液。

17.碱液沾到皮肤上,先水洗后涂硼酸溶液。 18.酸(或碱)流到桌子上,先加 NaHCO3溶液(或醋酸)中和,再水洗,最后用布擦。

19.检验蔗糖、淀粉、纤维素是否水解时,先在水解后的溶液中加NaOH溶液中和H2SO4,再加银氨溶液或Cu(OH)2悬浊液。 20.用pH试纸时,先用玻璃棒沾取待测溶液涂到试纸上,再把试纸显示的颜色跟标准比色卡对比,定出pH。

21.配制和保存Fe2+,Sn2+等易水解、易被空气氧化的盐溶液时;先把蒸馏水煮沸赶走O2,再溶解,并加入少量的相应金属粉末和相应酸。 22.称量药品时,先在盘上各放二张大小,重量相等的纸(腐蚀药品放在烧杯等玻璃器皿),再放药品。

加热后的药品,先冷却,后称量。

5.简述安全分析的基本步骤

工作分析具体阶段:

一、准备阶段

根据工作分析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对企业各类岗位的现状进行初步了解,掌握各种基本数据和资料。

设计岗位调查方案

做好员工思想工作,说明工作分析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工作分析的任务程序,分解成若干工作单元和环节,以便逐项完成。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掌握调查的内容,熟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调查方法。

二、调查阶段

灵活运用访谈、问卷、观察、小组集体讨论等方法,广泛深入地搜集有关岗位的各种数据资料。

三、总结分析阶段

对岗位调查的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分析,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充分揭示岗位主要的任务结构和关键的影响因素,做出全面的归纳总结。

绩效指标体系是指一组既独立又相互联系,并能够较完整地表达绩效考核的目的和考核对象系统运行目标的考核指标。一般而言,从纵向来看,将企业目标分解成不同部门及个体目标,绩效指标也有了不同层次,就形成不同层次的指标体系,整体反映企业的全部经营行为,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状况;从横向来看,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分别设立绩效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6.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1.储存剧毒化学品应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禁止非岗位人员和本岗位无关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配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场所应当配备报警和通信装置。

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

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

对于怕潮、怕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潮、防晒设施。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罐区等场所,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要经常检查,更换或检验消防用品或器材,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或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准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合装运。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标签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标签模糊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3.1.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3.2.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3.3.禁止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搬运、直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各部门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必须配置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等。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2.1.安全技术措施2.1.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2.1.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1.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2.2.个人防护措施2.2.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2.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2.2.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应急设施或解毒药品。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级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测。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标识,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1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对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1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与销毁1.报废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

2.负责报废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3.危险化学品在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等相应处理方法。

4.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不准倾倒在地面上。5.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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