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儿童间互咬事件,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以及如何进行妥善处理在未成年人之间发生咬伤事件时,倘若因此产生了损伤,那么,应由被咬伤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与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由于他们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伤害时,其法定代理人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如果监护人已经善尽其监护义务,则可适当减轻其侵权责任。关于具体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和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应由法定代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已尽到其监护职责,则可适当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拥有个人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当他们对他人造成侵害后,应从其自有财产中支付赔偿费;如有不足之处,仍需由监护人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