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3:36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淄政办字[2006]21号
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办理、负总责,同时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并安排专人具体承办。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承办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后,首先应认真审阅内容,对确系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5日内向交办机关和市政府办公厅说明理由,重新商定办理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凡建议、提案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作共办件处理,由各承办单位就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
三、严肃认真,严格程序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严肃认真,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实际情况,文字要精炼,语气要诚恳,行文格式要符合规定要求(建议、提案答复格式附后)。答复意见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连同“建议、提案处理单”以及建议、提案原件一起报市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不得以所属单位名义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
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先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市长签批后再由承办单位行文答复代表或委员。
各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时,给领衔代表或委员的答复要附寄征询意见表(格式附后),征求代表或委员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意见。对市人大代表的答复意见,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两份;对市政协提案的答复意见,同时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两份。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一般要求逐件答复,不能把内容不同的建议或提案合并答复。承办单位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或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要分别答复每位代表或委员。
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直接报送市政府督查室一式两份(同时发E-mail:liujg@ zibo.gov.cn),由市政府督查室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办理。
为了便于统计分类,各承办单位要在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答复意见文稿首页右上角标注下列符号:(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A”;(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B”;(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解决的标“C”;(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标“D”。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狠抓落实的原则。凡是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取得代表或委员的理解。要特别注意研究解决历年来代表、委员多次提出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建议和提案。
继续推广面复工作。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采取主动上门面复或邀请座谈、汇报等方式答复代表、委员,确保答复意见的满意率。对因办理部门工作原因造成代表、委员不满意的答复,部门必须重新办理,向代表、委员做出充分解释,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或委员,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说明原因。
五、加大督查,保证质量
根据要求,所有建议、提案自交办之日起,须3个月内基本办理答复完毕。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反馈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满意率。对办理质量不高的,应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办理时限、质量、面复、满意率、反馈、总结情况等内容列为对区县、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六、搞好总结,及时归档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应在办理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各承办单位应将办理完毕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底稿及答复意见等有关材料,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立卷归档。
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平时类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按交办要求办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有何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302024;市政府督查室:3182038;市政协提案委员会:3161865。
附件:1.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文件格式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