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07月06日23:26:00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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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王信田副主任代表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任期的五年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省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常务委员会的五年工作,提出的今后工作的建议是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为海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与经济特区的制度创新和扩大开放紧密结合,努力把我省地方立法特别是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优势转化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优势。要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代表评议、述职评议等工作,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省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依法治省全面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继续加强常务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