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46: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对本市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决定如下:
浦东新区29名
黄浦区23名
卢湾区23名
徐汇区23名
长宁区23名
静安区23名
普陀区23名
闸北区23名
虹口区23名
杨浦区27名
宝山区23名
闵行区23名
嘉定区23名
金山区23名
松江区23名
青浦区23名
南汇区23名
奉贤区23名
崇明县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