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等纪律规定的通

2020年07月07日02:13:01
发布部门: 中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发布文号: 渝人口计生党组[2007]46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等纪律规定工作的通知》(渝纪发〔2007〕32号)文件精神,现将“一提倡四严禁”、“两个严格执行”等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纪律重申如下:
一是提倡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要减少、简化茶话会、联欢会等总结表彰庆祝活动,严禁以拜年等名义搞相互走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巧立名目向各区县计生委、直属单位乱摊派乱收费;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五个不许”规定: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三个一律不准”规定: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实效。中共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