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年07月07日02:24:17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委办发[2002]32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省委、省政府于今年10月份组织了17个检查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对11个市和12个省直单位近两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听取了汇报。现将这次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成效
这次检查情况表明,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实行责任制后,各地各部门都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带头督促检查,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也都有明确要求,做到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经常关心主动抓。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自觉性提高,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有了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健全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全省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每年都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
(三)创造和积累了落实责任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为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实际制定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使责任制落实有章可循;坚持每年年初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的做法,形成了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和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巡视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追究规定,据统计,2000年至2002年10月,全省共有785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70名。
(四)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采取抓“三头”、纠“两不”,规范“三权”、建设“四中心”等一系列措施,走出了一条富有浙江特色的治理腐败的新路子。一是整合宣教资源,形成了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教育效果明显增强。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并采取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班、反腐倡廉成果展、评选表彰“廉内助”、创建廉政教育网站、拍摄电视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如,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工作成效显著,去年以来,全省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3000多万元;对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了清理,不符合从业规定的问题得到纠正;清理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工作全面展开,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清退住房95套,退交各类款项4356万元。三是办案工作继续深入,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2001年至2002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478件,处分党员干部1386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06人(移送司法机关的62人),地厅级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13人)。四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如,对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坚决取消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严肃查处向农民、企业和中小学生乱收费案件;清理整顿报刊发行秩序,纠正了报刊发行过多和强制征订、摊派等问题;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力推动了行风建设。五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全省初步形成了以规范“三权”为目标,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以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主要载体,以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为保障机制的源头治腐工作体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第二轮改革已全面展开,进一步削减了审批事项,规范了审批行为。市、县两级已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一些地方还积极推行了电子政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行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广“四统一”做法,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一些地方还将这一做法向乡镇延伸。招投标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多数市、县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普遍推行了党政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交流、轮岗等做法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省委和各级党委出台了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有30多个市县还建立了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检查,也发现了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一般号召多、具体抓落实少,布置工作多、督促检查少等现象。少数单位领导责任不够落实,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失于监督,以致违法违纪问题不断发生。从全省来看,反腐败工作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和单位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够明显。
(二)责任追究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相关制度不健全的因素,也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敢追究、不愿追究。
(三)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为人表率。在这次检查中,对领导干部一些不廉洁行为的反映仍然比较集中。
(四)一些反腐败专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工作力度没有完全到位,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