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27: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 [2001] 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服务和服从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更好地促进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要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总体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在2002年1月底结束。村的合并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快进行,尽可能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实施到位。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如下:9月份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0月份各市、县(市、区)、乡镇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11月份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12月份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 
二、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和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根据选举不同阶段的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和选举的有关规定,使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二)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选民登记和核对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要按照《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过细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三)要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一项重要原则。在选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直接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切实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选择。 
(四)要坚持差额选举和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同时,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要组织绝大多数选民参加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举结束后,当场开封票箱,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监票、计票,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 
(五)要妥善处理好村级财务和资产问题。结合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原有村调整合并的,要清理帐目和债权债务,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清资理财工作要有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参加,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各市、县(市、区)要依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选举工作人员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建立责任制,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因监督指导不力未及时完成任务、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不及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安排:乡镇按本乡镇总人口每人0.15元、县(市、区)按本县(市、区)总人口每人0.05元、省辖市按本市农村人口每人0.01元的标准,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等。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各市请于2002年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政府及省民政厅。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民政厅报告。 
 
 
省民政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