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昆明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5:48:47
发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上报的《昆明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昆明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重要部署,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监察局决定对全市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同时,对过去评议过的卫生、城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行风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为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部门(行业)风气的评判和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增强纠风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风建设,促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真正纳入部门管理,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评议和跟踪检查的内容
(一)评议内容
1、领导抓行风建设的情况。是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并在深化治理和行风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业作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落实了纠风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把行业作风建设与部门的业务工作、行业的管理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对存在的行风问题是否做到边整边改;是否将行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便民服务的重要内容;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行业规范以及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和相关的激励机制是否建立、完善。
3、对教育系统的评议,主要是围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收费,重点是对农村中小学校的代收费、自定项目乱收费和城市中小学校的招生、收费,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管理等方面开展评议。
4、对滇池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评议,重点围绕制度建设、服务意识、改善投资环境的情况、机关工作作风、各种收费等方面开展评议。
(二)跟踪检查的内容
1、是否对上年行风评议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2、查找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4、总结推广行风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评议和跟踪检查的方法
(一)评议方法
评议采取分级负责、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和配合上级评议的方式进行。1、实行分级负责。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对本级的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组成评议组,对同级被评议的行业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同时,配合做好省、市、县联动评议工作。在整个评议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要加强与市政府纠风办的联系和沟通,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2、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被评议和被回访检查的部门(行业),首先要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评议,写出自查报告。然后,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专门评议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评议部门和单位的行业风气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依据调查的事实、评议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3、依靠群众,面向社会。要向社会公布被评系统(行业)的名单和行风评议监督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监督。
4、评议员具有调查权、督查权、评议权。
(二)跟踪检查的方法
跟踪检查评议组采取听汇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评议和跟踪检查的步骤
评议与跟踪检查同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6月)
1、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内容和标准。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被评议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工作计划,提出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要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2、选聘评议员,建立评议小组。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根据今年行风评议工作的实际和被评议部门(行业)的情况,选聘评议员,组成评议组。评议组分别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新闻记者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熟悉评议对象情况、掌握政策、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作风踏实、敢于和善于评议的人员组成。
3、培训评议代表。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要对评议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1)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掌握行风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2)被评部门(行业)的领导向评议员介绍本部门(行业)的概况及行风建设的基本情况。(3)请有经验的评议员介绍经验和体会。
4、制定评议方案。组织评议员对被评议部门(行业)及其服务窗口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评议组研究评议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问卷调查表,组内进行分工,明确责任。
(二)调查阶段(7-8月)
1、评议组深入被评议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开展调查,掌握真实情况。调查应广泛深入,要有较宽的面和一定的量,要能准确反映被评议部门(行业)的情况。
2、要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3、评议组对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小组统一评议意见,为组织评议做好准备。
(三)组织评议(9月)
1、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主持召开行风评议会,开展面对面的评议。
2、评议报告要根据评议内容和标准,以评议过程中调查了解的事实为依据,肯定成绩,找准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和建议。评议要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汇报材料、评议报告、领导讲话要形成书面材料。(四)整改阶段(10月)
被评议部门(行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对突出的问题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同时向评议组汇报。评议组要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总结阶段(11月)
市、县(市)区政府纠风办和评议组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民主评议行风的有效做法,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评议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要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做到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评议结果要与被评议单位的评先创优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挂起钩来。
2、被评议部门(行业)要把行风评议作为推动本部门、本行业行风建设的有利契机,切实抓紧抓好。要把被评议的过程变为主动征询意见、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的具体行动。要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被评议部门(行业)的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加评议会,听取意见,狠抓整改。
3、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选好评议代表,组织好调查研究、面对面的评议和督促整改等工作。
4、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将行风评议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5、按照行风评议五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每个阶段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和折衷主义。
6、各县(市)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

市政府纠风办
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