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机动车能否喷涂、安装、使用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2020年07月18日03:26:47

律师回答

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机动车之外的机动车上喷涂、安装和使用特种车辆专门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等,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会扰乱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影响公安机关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擅自扩大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范围,滥发特种车辆号牌,或者随意安装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随意喷涂专用的或者类似的标志图案等行为,还会破坏警民关系,损害党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形象,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法律不仅禁止其他机动车喷涂、安装和使用特种车辆专用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的行为,还禁止其他机动车喷涂、安装和使用与特种车辆专用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这些车辆也不享有在通行规则方面的特别待遇。对于非法喷涂、安装和使用特种车辆专门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相类似的图案、灯具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处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交通警察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