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婚前财产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吗

2020年07月07日04:34:50

律师回答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如果对婚前财产收益有约定,从其约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所以,如果对婚前财产收益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收益中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