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收了培训违约金是否可以要回来

2020年07月14日18:32:07

律师回答

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书,约定员工为公司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否则按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请问单位收取员工培训违约金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培训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培训,一类是专项培训。职业培训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劳动熟练程度进行的普及型培训。此类培训不能收取费用且不得约定服务期。专项培训是为了提高部分劳动者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术而进行的个体性培训。经过培训的劳动者一般具有比普通劳动者明显的知识技能优势,具有相对不可替代性。此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收取员工培训费的,主要看培训涉及的内容,普及型入职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涉及到专项培训,那么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培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