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浙江分公司的批复

2020年07月25日12:47:53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06〕1412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请示》(民保中报(2006)1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浙江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