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南京市筹建分公司的批复

2020年07月20日23:12:52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06〕1351号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设立江苏分公司的请示(联泰大都会人寿(2006)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批准你公司在南京市筹建1家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