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成都地奥集团、成都第一药业集团集团内共用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的批复

2020年07月11日17:06:56
发布部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川食药监安[2011]4号
成都地奥集团、成都第一药业集团:
 

你集团关于集团内共用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安[2002]84号)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你集团共用中药前处理提取车间的申请。你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应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