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关于加强医用口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4:17:17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宣分办[2009]93号
辖区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认真对待医用口罩产品资质的审查。目前,医用口罩按照产品标准不同,可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三种类型,分别执行《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04)和相关产品的注册产品标准。请你单位加强进货验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并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和使用不同种类的医用口罩。
二、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如在经营、使用医用口罩的过程中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立即上报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医疗器械科。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