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苟菁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15:26:36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401号
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变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201102/circ/wiash-1120)收悉。经审核,同意苟菁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沈秋明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