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调整哈密地区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0:48:14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物价局
发布文号: 哈地价字[2002]8号
哈密地区广播电视局:
你局哈地广发(2001)13号《关于调整哈密地区有线电视收视费的报告》收悉。鉴于近年来你局在网络建设、设备改造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使用户收看的节目频道逐年增加。为促进有线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对哈密地区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调整如下:
哈密有线电视台收视费由原来的每月每户10元调整为每月每户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