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

2020年07月23日06:42:08
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许政办[2008]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环保局制定的《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许昌市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停止取用受污染水源,启用备用水源的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条块结合、资源整合,科学决策、反应快速。
1.5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本市共有四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是北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麦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颍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长葛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平均取水量共计10万立方米(其中地下取水量3.5万立方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设立许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指挥部下辖三个专业组,分别是污染来源预警组、安全应急处置组和水厂紧急处置组,形成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
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援助,消除饮用水源污染影响。 
2.2.2污染来源预警组
市环保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预警,接受群众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投诉,监测发生污染河道和取水井的水质,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2.3安全应急处置组
市水利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颍汝灌溉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水利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确定应急调水方案,冲释受污染地表河流,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2.4水厂紧急处置组
市建委主管副主任任组长,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市建委有关科室、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自来水公司对受影响水厂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停止取用受污染水源,启动备用水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3应急处置流程
在发生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应采取如下措施:经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根据污染位置组织应急调度;根据取水口水质监测情况,判断水厂是否停止取用受影响水源,启用备用水源;消除污染恢复正常供水。
3.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本市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划分为五类。
3.1北汝河发生污染的处置
3.1.1关闭取水闸
根据北汝河受污染地点、程度,采取关闭襄城县武湾取水闸,防止污染影响下游颍汝干渠河道水质。
3.1.2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北汝河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1.3制定处置方案
在北汝河武湾取水闸关闭和颍汝干渠水量不足时,加大麦岭水源地供水量。
3.1.4进行水闸调度
增加北汝河上游调水量,下游大陈闸开启,加大北汝河下泄量,直至北汝河水质恢复正常。
3.2颍汝干渠发生污染的处置
3.2.1关闭取水闸
当颍汝干渠受到污染时,关闭长店取水闸,防止污染影响周庄水厂水质。
3.2.2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颍汝干渠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2.3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颍汝干渠长店取水闸附近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周庄水厂暂停取用地表水,停止供水;增加麦岭水源地取水量,加大董庄水厂供应,确保市区用水。
3.2.4进行水闸调度
在长店取水闸关闭情况下,增加北汝河调水量,加大颍汝干渠下泄量,直至颍汝干渠水质恢复正常。
3.3颍河发生污染的处置
3.3.1关闭取水口
当颍河受到污染时,关闭禹州橡胶坝取水口,防止污染影响禹州水厂水质。
3.3.2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颍河水质和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3.3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禹州橡胶坝取水口附近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禹州水厂暂停取用地表水,启用地下水源,加大地下水供水量。
3.3.4进行水闸调度
增加颍河上游调水量,加大颍河下泄量,直至颍河橡胶坝水质恢复正常。
3.4麦岭地下水水源地发生污染的处置
3.4.1关闭取水井
当麦岭水源地取水井受到污染时,关闭受污染取水井,防止污染影响董庄水厂水质。
3.4.2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取水井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4.3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麦岭水源地取水井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停止使用受污染取水井,减少或者停止董庄水厂供水,加大周庄水厂供水量,直至污染消除。
3.5长葛地下水水源地发生污染的处置
3.5.1关闭取水井
当长葛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受到污染时,关闭受污染取水井,防止污染影响长葛水厂水质。
3.5.2开展水文、水质监测
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取水井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5.3制定处置方案
根据长葛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污染物性质和控制要求,停止使用受污染取水井,加大其它取水井取水量,直至污染消除。
4.后期处理
4.1善后工作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处置完毕后,供水企业要迅速恢复正常工作,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统计、上报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地表、地下调水等情况。
4.2调查和总结
按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各专业组,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各专业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和总结。及时、准确地总结、分析应急处置过程和作用,对存在问题应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5.管理
5.1演习
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组织开展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做好评估和总结。
5.2预案管理
市环保部门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5.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编制和解释。
5.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