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2011年农机化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通知

2020年07月25日09:53:20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机综[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

为筹备今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我司已启动会议主报告起草工作,并组织编印《2011年各地农业机械化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201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大事记》等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2011年农机化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一)主要内容

1.总结本地区、本部门2011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工作成效和新亮点;

2.提出2012年农机化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初步工作计划。

(二)编写要求

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内容以2011年工作总结为主。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电子版。

二、2011年农业机械化大事记

(一)主要内容

1.中央、省部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出席农机化方面的会议、活动的情况;

2.国家、省部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机化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的情况;

3.召开全国或全省性的农机化工作重要会议、活动的情况;

4.本省(区、市)、本单位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5.部、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重要人事任免、调动情况,有关农机化机构设置、撤销、合并及职能调整情况;

6.农机化系统各部门、人员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的情况;

7.农机化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国际合作等情况;

8. 其他对农机化发展有重要作用、重要影响或重要纪念意义的事项。

(二)时间跨度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三)编写要求

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简明扼要,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参加人员,一般性的工作不列入大事记。每条目字数不超过200字,各省大事记条目总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大事记的撰写格式参考往年。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电子版(11月25日-30日期间的大事记,可单独补充报送)。

三、2011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

(一)主要内容

2011年度省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综合部门制定涉及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

(二)报送时间

11月25日前,网上报送2011年农业机械化重要文件电子版,同时寄送原文复印件一份,以备校核。

四、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今年3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的通知》(农办机【2011】16号)将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培训新购机农民等6项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省区市,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农业部将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报。

请各地11月25日前,填报《2011年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传真到010-59199105。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材料的搜集和编辑整理工作,确定一名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在11月15日前填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传真到010-59199105。

2.各项电子版材料请在11月25日前,通过登陆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政务信息报送系统” 报至“工作简报”栏(登陆用户名及密码等技术问题可联系部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重要文件复印件请寄至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信息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邮编:100122。联系电话:010-59199105、59199101。

附件1:2011年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附件2: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省 份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百分点数
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提高百分点数
玉米机收水平提高百分点数
完成深松整地面积
(万亩)
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
(万亩)
培训新购机农民
(万人)
 任务
指标



任务
指标
完成数
任务
指标
完成数
任务
指标
完成数
任务
指标
完成数
任务
指标
完成数
北京市
2
 
 
 
8
 
10
 
5
 
0.5
 
天津市
2
 
4.2
 
7
 
40
 
10
 
0.4
 
河北省
2
 
6.4
 
6.5
 
1000
 
98
 
7
 
山西省
3
 
 
 
5
 
500
 
135
 
3.5
 
内蒙古
2
 
5.3
 
5
 
1800
 
100
 
3.5
 
辽宁省
2
 
8.4
 
7
 
600
 
155
 
3
 
吉林省
4
 
10
 
7
 
1700
 
75
 
4
 
黑龙江
1
 
3.2
 
8
 
5000
 
370
 
4
 
上海市
0.5
 
6.2
 
 
 
 
 
0
 
0.5
 
江苏省
1.5
 
6
 
5
 
50
 
6
 
4
 
浙江省
1
 
3.5
 
 
 
 
 
0
 
2
 
安徽省
1.5
 
5.3
 
6.5
 
500
 
7
 
5
 
福建省
3
 
2.6
 
 
 
 
 
0
 
0.5
 
江西省
4
 
4.6
 
 
 
 
 
3
 
5
 
山东省
2.5
 
8
 
4.5
 
1000
 
243
 
8
 
河南省
1.8
 
5.3
 
7.5
 
800
 
80
 
6
 
湖北省
1.5
 
4.9
 
2
 
 
 
3
 
5
 
湖南省
1.5
 
1.6
 
0.5
 
 
 
1
 
5
 
广东省
2.5
 
3.5
 
 
 
20
 
0
 
1
 
广西
3
 
4.2
 
 
 
500
 
0
 
1.5
 
海南省
2.5
 
1
 
 
 
10
 
0
 
1
 
重庆市
4
 
3.9
 
 
 
 
 
0
 
2
 
四川省
3
 
3.4
 
 
 
 
 
6
 
5
 
贵州省
2
 
2.4
 
 
 
 
 
1
 
5
 
云南省
4
 
0.3
 
 
 
40
 
0
 
3
 
西 藏
1
 
 
 
 
 
 
 
0
 
-
 
陕西省
2
 
5.5
 
6
 
300
 
70
 
3
 
甘肃省
2
 
 
 
3.3
 
400
 
40
 
4
 
青海省
1.5
 
 
 
 
 
10
 
10
 
2
 
宁 夏
4
 
4.2
 
5
 
50
 
10
 
1
 
新 疆
1.5
 
5
 
5
 
400
 
30
 
3
 
大连市
2
 
 
 
 
 
 
 
2
 
0.2
 
宁波市
2
 
 
 
 
 
 
 
10
 
0.2
 
青岛市
2
 
 
 
 
 
 
 
0
 
0.2
 
新疆
兵团
1
 
 
 
 
 
100
 
9
 
0.5
 
黑龙江农垦
0.5
 
 
 
 
 
 
 
21
 
0.5
 


备注: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黑龙江省的水稻栽植、玉米机收、深松整地目标任务中分别包括大连、宁波、青岛、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目标任务。

附件2:

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表

联系人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手机
      


说明:

1.联系人负责本单位大事记、重要文件、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领取《201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大事记》、《2011年各地农机化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材料汇编》邮寄包裹等事项。

2.11月15日前,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反馈信息表。提交信息标题注明“xx省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材料编辑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