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认定海南省万宁市为“国家槟榔示范基地”的复函

2020年07月22日22:12:48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林造发[2011]246号

海南省林业局:

《海南省林业局关于授予万宁市“槟榔之乡”称号的请示》(琼林〔2011〕22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海南省是我国槟榔主产区,全省槟榔面积97.8万亩,年产值20亿元。其中,万宁市素有“海南槟榔半万宁”之称,目前槟榔种植面积56.6万亩,年产值10多亿元。为更好地传承和发扬海南槟榔文化,促进槟榔产业可持续发展,我局同意认定海南省万宁市为“国家槟榔示范基地(槟榔之乡)”。

特此复函。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