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森林资源监测等指令性生产任务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0:35:25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办资字[2011]96号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现将2011年我局森林资源监测、调查和核查指令性生产任务通知你们,请按照要求,统筹安排,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一、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一)研究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技术方法,制定技术方案、实施办法,负责全国森林资源主要数据和部分省核心指标数据的产出。开展多阶遥感监测,反映局部地区森林资源变化趋势。

(二)继续完善《优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推进全国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总体方案》和《森林资源监测“十二五”规划》,开展森林资源一体化监测专题研究,制定技术框架方案。

(三)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成效动态监测评价试点,完善国家级公益林数据管理系统,负责基础数据入库、管理。

(四)负责完成北京、河北两省(市)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案审核和操作细则审批工作,承担技术指导、质量检查、成果验收、内业统计分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卫片处理和专题图制作。参与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清查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专家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支持、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

(六)牵头完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10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遥感动态监测中国部分的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成果编报工作。参加fao评估相关国际会议,组织相关技术培训。

(七)牵头组织完成东北地区云杉、华北地区落叶松、东北地区山杨、温带地区人工杨树等4个树种(组)生物量调查建模的样本采集、系数测定和模型研建工作,提交技术报告。联合中国林科院等单位承担全国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技术支持工作。

(八)参加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的准备工作,完成本监测区的综合核查任务,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核查汇总分析和成果报告编写工作。

(九)承担全国spot等遥感资料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购置、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十)指导本监测区林业数表建设,审查相关省林业数表编制成果。承担部分树种二元立木材积表检验任务,负责编表原始数据的整理入库工作。

(十一)指导本监测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档案建立及更新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规范修订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完成《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实施纲要》。

(十三)配合完成《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办法》编制。

(十四)负责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并负责技术支撑。

(十五)承担《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后期服务任务。

(十六)继续承担并完成《全国森林采伐许可证发放系统》的研建。

(十七)负责全国“十二五”期间采伐限额合订本的编辑出版。

(十八)负责“十二五”森林采伐管理需求分析的研究。

(十九)牵头组织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处理工作,负责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技术支持与指导,承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研究和制定,承担本监测区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

(二十)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制度研究,国家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重大问题研究。

(二十一)参加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三总量”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购置和管理。

(二十二)参加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购置和管理;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二十三)参加全国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全国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购置和管理;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二、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一)负责江西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案审核和操作细则审批,承担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外业成果验收、内业统计分析、成果报告编制印刷等年度工作,完成卫片处理和专题图制作。
(二)参加全国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完成湿地松、亚热带地区阔叶树(樟檫楠)和人工杨树等3个树种(组)生物量调查建模的样本采集、系数测定和模型研建,提交相关技术和总结报告。

(三)参加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的准备工作,完成本监测区的综合核查任务,负责撰写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汇总分析报告。

(四)承担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程序的优化完善、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参加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支持工作,参与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研究和监测体系一体化优化完善工作。指导各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

(五)指导本监测区各省林业数表建设,审查相关省林业数表编制成果。

(六)指导本监测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档案建立及更新工作。

(七)参加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处理工作,参与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技术支持与指导,承担本监测区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

(八)参加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三总量”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检查工作所需卫片处理。

(九)参加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并对全国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十)参加全国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三、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一)负责配合西藏自治区林业局共同完成西藏自治区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做好清查技术方案和操作细则的制定、审核审批,承担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外业成果验收、内业统计分析、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卫片处理和专题图制作。

(二)参加全国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技术支持和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完成云南松以及西藏地区云杉、冷杉等3个树种生物量调查建模的样本采集、系数测定和模型研建,提交相关技术和总结报告。

(三)承担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的技术方案修订、技术业务协调、技术培训与管理、统计汇总程序维护和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完成本监测区的综合核查任务,牵头负责全国综合核查报告的编写和成果汇编,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营造林综合核查的汇总分析和报告编写工作。

(四)参加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支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研究和监测体系一体化优化完善工作。指导各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

(五)指导本监测区各省林业数表建设,审查相关省林业数表编制成果。

(六)指导本监测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档案建立及更新工作。

(七)参加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处理工作,参与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的技术支持与指导,承担本监测区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

(八)参加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三总量”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检查工作所需卫片处理。

(九)参加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十)参加全国占用征收林地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四、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一)负责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方案审核和操作细则审批,承担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外业成果验收、内业统计分析、成果报告编制等年度工作,完成卫片处理和专题图制作。

(二)参加全国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技术支持和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完成西南地区落叶松、新疆及内蒙古西部落叶松、阿尔泰林区云杉、新疆天山及甘肃和青海林区云杉等4个树种(组)生物量调查建模的样本采集、系数测定和模型研建,提交相关技术和总结报告。

(三)负责完成本监测区的综合核查任务,负责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营造林综合核查的汇总分析和报告编写工作。

(四)参加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支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研究和监测体系一体化优化完善工作。指导各省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工作。
(五)指导本监测区林业数表建设,审查相关省林业数表编制成果。

(六)指导本监测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森林资源档案建立及更新工作。

(七)配合局规划院国家级公益林相关工作。

(八)参加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处理工作,参与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全国林地“一张图”建设的技术支持与指导,承担本监测区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

(九)承担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与占用征收林地管理规范的研究和修订工作。

(十)参加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三总量”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十一)参加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十二)参加全国占用征用林地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负责全国检查结果的汇总工作;负责本监测区检查工作所需卫片的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