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09日06:00:58
发布部门: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青农委发[2011]17号
委属各单位:

《2011年重点工作》已经委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能,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附件:《2011年重点工作》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重点工作

1、建设现代农业“四大基地”。以全省乃至全国最高水平为标准,推进青岛特色农业生产基地、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年内完成“四大基地”的规划编制,启动部分基地的建设。(责任单位:种植业处、经管处、产业化处、县域经济处)

2、全面实施果茶振兴规划。大力推进百万亩果茶示范区建设,建设4个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10个标准果园、10个精品茶园,带动建设1万亩优质果园和1万亩标准茶园,优质果率提高10%以上,名优茶比例提高到40%。(责任单位:种植业处、果茶站)

3、全面实施蔬菜振兴规划。加快发展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小区,重点扶持建设规模10个以上的冬暖式大棚蔬菜小区100个。(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农技站)

4、建设百万亩花生示范区。建设10万亩优质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在平度市蓼兰镇建设1万亩花生良种扩繁及技术集成展示基地,打造国内一流的优质花生良种育繁中心和技术展示中心。(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农技站、种子站)

5、继续推进农村“五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支持未实施“五化”建设的村庄完成“五化”建设任务,实现“五化”全覆盖。探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五市建立农村“五化”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农村处)

6、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研究制订实施意见,加强督查考核,推进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培育20个生态文明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村处)

7、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争取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0个,加大40个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促其规模做大、品牌做优。(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管理处)

8、加强“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实施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新制修订地方农业标准10项,规范建设“三品一标”生产基地30处。“三品一标”基地、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村一品”示范村和重点农业园区全面推行“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统一管理”等标准化生产制度。“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全面推行二维码追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管理处)

9、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围绕高效、生态、品牌农业,支持1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打造集生产经营、旅游观光、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全面启动平度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成示范区建设规划。(责任单位:种植业处、财审处)

10、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和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培育60家“四化”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600家以上,发展社员2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经管处)

11、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试点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试点,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20个家庭农场,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以上。(责任单位:经管处)

12、加强农科院综合试验基地建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推进土地置换,筹集基地建设资金,完成基地建设规划,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农科院)

13、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积极跟进国家和市科技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创新与新品种选育、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攻关,组织实施课题攻关40项以上,争取科技成果6项。(责任单位:农科院)

14、加快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抓好20个沼气示范村、5个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户用沼气2800户,配套建设37处沼气乡村服务网点。(责任单位:环能站)

15、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培育壮大7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建设。(责任单位:产业化处)
16、加强农超对接和市场建设。继续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年内力争使20至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和各种终端零售市场。继续培育壮大十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争取5家年交易量超过100万吨。(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

17、建设青岛市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在青岛农业科技大厦规划建设展销大厅,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展销, 打造青岛市农业领域最具标志性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交易平台和高端经营服务窗口。(责任单位:市场信息处)

18、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坚持生产性扶贫方针,通过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帮助30个经济欠发达村农民增收10%以上。(责任单位:产业化处)

19、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试点,改进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责任单位:经管处)

20、大力培育“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按照主导产业突出、集约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要求,新培育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提高10个“一镇一业”示范镇的水平。(责任单位:县域经济处)

21、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创新扶持农民创业的方式方法,扶持1万名农民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县域经济处)

22、积极推进粮油高产创建。建设粮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30个,推进平度市整建制小麦、玉米高产创建试点工作,小麦、玉米、花生、马铃薯万亩示范片平均单产分别达到600公斤、650公斤、360公斤和2800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农技站)

23、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培训工程,加强对合作社理事长、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的教育培训,全年培训农民1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科教处、农广校)

24、深入开展“三下乡”行动。实施农业科技人员进千村入万户活动,向农民发布20个主导品种和70项主推技术,组织全市1000名技术人员,深入到旱情较为严重的 1000 个村,驻点包村,开展分类指导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科教处)

25、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全面完成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三年建设任务,完成莱西、胶南200名基层农技人员和2000个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工作,建设20个高标准试验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科教处)

26、实现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全覆盖。全面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实现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在花生优势产区实行花生良种补贴,进一步提高花生良种水平。(责任单位:种子站)

27、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现小麦、玉米应保尽保,推动政策性保险扩大试点。(责任单位:种植业处)

28、完成“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衔接,编制完成“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责任单位:财审处)

29、积极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农产品出口,出口额同比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外经处)

30、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狠抓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法规处)

31、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严查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农药产品中掺杂违禁成分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农药全程监管,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32、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全市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20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520万亩,通过测土、配方、配肥等重点环节,平均每亩节本增效30元。(责任单位:土肥站)

33、积极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建立1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0万亩。创建面积1万亩以上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20个,示范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和新型、高效的施药器械,使示范区农药使用量降低15%以上,农药防效提高20%以上。(责任单位:植保站)

34、大力发展食用菌。建成青岛市食用菌新品种引育中心,引进10个珍稀食用菌新品种和8个耐高温平菇新品种,推广新品种和配套技术5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优农中心)

35、全面完成农业科技大厦建设工程。完成农业科技大厦装修收尾、整体验收交接工作,组建农业科技大厦后勤(物业)管理团队,制定入住农业科技大厦的工作计划,并有序入住。(责任单位:后勤站)

36、启动原种基地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商业网点房和职工住房6000平方米,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原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