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13:25: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11]23号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1]3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加强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系到上海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关系到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把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认真规范操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中之重的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学习和警示教育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把关不严,个别人员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目无法纪,贪污受贿,甚至与不法厂商勾结,合谋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不仅毁了干部,而且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农机化管理部门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要吸取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贪污贿赂和本市奉贤区四团镇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违规收费(区检察院已立案)等案件的教训,以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认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责任,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纪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

三、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要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重点检查:1、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规定的执行情况;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机服务收费的通知》(农办机[2010]50号)的落实情况;3、基层农机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及规范执行政策情况;4、补贴资金关键审批环节和补贴资金申请量大的机型补贴情况;5、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6、国家和市财政农机化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一查到底。市农委在各区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于2月下旬至3月下旬,开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要查找本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的长效机制。一是市、区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二是研究制定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规范操作;三是坚决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择推荐产品经销商、自主选择差价购机等制度规定,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权益;四是依托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和农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五、切实加强政策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等政策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努力做到宣传资料到村头、到农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与新闻单位加强沟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执行政策的成效,为推动本市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