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2020年07月29日20:21:13
发布部门: 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洛政[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城乡蔬菜市场周年均衡供应,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就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蔬菜基地建设力度,有效缓解了蔬菜市场供需矛盾,对保证城市蔬菜供应,稳定蔬菜价格起到了重要作用,蔬菜产业已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但是,由于我市单品种、季节性蔬菜面积较大,常年均衡生产面积小,特别是市供蔬菜基地面积严重不足,供应缺口较大,达不到大中城市人均蔬菜最低消费标准。同时,随着洛阳新区拓展区建设的实施,我市近郊蔬菜基地面积大幅减少,蔬菜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快蔬菜基地建设作为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蔬菜产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自2010年起,按每年新发展1万亩目标推进,到2015年,完成6万亩的蔬菜基地建设任务,使市供菜田面积达到9.3万亩,人均0.04亩,达到国家大中城市人均190公斤的标准;从2010年到2012年,完成近郊1.5万亩老蔬菜基地的升级改造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要求,按照“交通便利、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的原则,认真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城区居民蔬菜供应,重点发展特色蔬菜和设施蔬菜产业基地,按照“一村一品”发展原则,强力推进“五带二十区”工程。即连霍高速北以孟津县送庄镇为中心向东辐射平乐镇、会盟镇,向西辐射朝阳镇、常袋乡建设高效设施蔬菜产业带3万亩;沿洛宜公路(待建)以宜阳县寻村镇为中心向东辐射丰李镇和高新区辛店镇,向西辐射柳泉镇、韩城镇和莲庄乡建设反季节特色蔬菜产业带2万亩;沿洛栾快速通道两侧以伊川县鸣皋镇为中心向北辐射平等乡、水寨镇和彭婆镇,向南辐射酒后乡和嵩县的田湖镇建设以塑料大棚为主的设施蔬菜产业带1万亩;沿207国道以偃师市大口乡为中心辐射高龙镇和翟镇镇(207国道以东)建设设施蔬菜产业带1万亩;沿洛南高速汝阳县陶营乡为中心辐射内埠乡建设设施蔬菜产业带1万亩。同时,在五个设施蔬菜产业带间隙及城市周边兼顾大路菜发展。各县(市)也要选择气候适宜、交通便利、水利条件好、土壤肥沃的地区集中发展露地蔬菜和单品种蔬菜基地,扩大种植规模,搞好季节性品种和数量的补充供应。

(二)重点扶持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设施蔬菜不仅产量高、效益好,而且品种丰富,对满足城市蔬菜周年均衡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大设施蔬菜投入和发展力度,扩大基地规模,增加产量和供应量。要按照集中连片、配套统一的原则,在规划的“五带二十区”内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达到100栋(个),包括露地蔬菜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市财政按照差别化资金配套政策进行补贴。每新建一栋日光温室和一个塑料大棚(667m2),分别补贴5000元和1000元(含食用菌),每新发展一亩露地菜补贴40元;新打机井丘陵地区每眼补贴2万元、平原川区每眼补贴1万元,硬化渠道每米补贴15元,田间道路硬化每米补贴60元。有条件的地方要结合生态旅游,发展融生产性、休闲性、生态性、教育性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型示范园区,还可以因地制宜引进建设一批智能化大型温室,探索、积累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蔬菜工厂化生产,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快老蔬菜生产基地升级改造。近郊老蔬菜基地是城市蔬菜供给的重要保障,为城市“菜篮子工程”做过重大贡献。要加大对老蔬菜基地改造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农业部门要优先安排“沃土工程”项目,通过开展配方施肥,改良菜田土壤,减轻土壤污染。加强老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新区规划区内拟保留的老蔬菜基地和食用菌基地,包括孟津、伊川、宜阳和吉利区等现有市级蔬菜生产基地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每修复一栋老日光温室和一个塑料大棚(667m2),分别补贴1000元和600元;每修复1眼老机井补贴3000元;路、渠的修复硬化参照新发展菜田标准。

(四)大力扶持蔬菜基地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对于保证蔬菜基地长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努力提高菜农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公司化运作的蔬菜基地建设。适当奖励规模经营的蔬菜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经营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100元/亩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提高蔬菜产业科技服务水平。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和蔬菜专业机构建设科技示范基地,组建机制灵活的蔬菜产业研发中心,建设引种、试种、育种和营销一体化体系,政府每年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蔬菜新品种培育,生物技术开发,推进全市蔬菜栽培技术和品种不断更新,解决一家一户的种苗问题。以科技示范基地为平台,要积极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和其它专业人才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提高蔬菜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三具备”,即: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具备技术指导水平、具备解决生产中遇到问题的能力;菜农要达到“三掌握”,即:掌握蔬菜生产的基本知识、掌握反季节蔬菜生产的基本技能、掌握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基本操作规程。

(六)加强流通体系的管理和建设。统一规划、优化环境,积极引导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参与市场建设,形成市、县、乡(镇)和主要产业区四级市场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大蔬菜经纪人和产销大户培育力度。通过中介组织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实现蔬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流通。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传输的网络化,逐步推广蔬菜产品网上交易。加强蔬菜专业协会的建设,以蔬菜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为载体,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蔬菜产业向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蔬菜产业市场竞争力。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市政府将蔬菜基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多方筹集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蔬菜产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也要相应列出专项资金予以配套,用于蔬菜产业发展。金融部门要按照“农户小额贷款,政府贴息一年”的办法给予扶持,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市蔬菜办公室负责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蔬菜产业发展目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