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征求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0年07月29日15:36:13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标函[2004]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下达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下载网址:www.cin.gov.cn或www.cecs.org.cn)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请你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请于2004年11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
(1)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人:袁政宇、刘美霞、娄乃琳
电话:010-68394272,68394604,68394684
传真:010-68394295
E-mail:lmx@chinahouse.gov.cn
lnl@chinahouse.gov.cn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崔建友
电话:010-84282356
传真:010-84281369
E-mail:cuijy80@vip.sina.com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了提高住宅性能,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统一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住宅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与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的关系,推广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用地、节约用材、防治污染的新技术、新材料,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3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住宅的性能评审和认定。
1.0.4本标准将住宅性能划分成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定方法见本标准有关章节和附录。
1.0.5住宅性能按照评定得分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住宅为性能好的住宅;B级住宅为性能达不到A级但可以居住的住宅;C级住宅为不适宜居住的住宅。A级住宅按照得分由低到高分为1A(A)、2A(AA)、3A(AAA)三个级别。
1.0.6住宅性能评定除应符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适用性能residentialbuildingapplicability
由住宅建筑本身和内部设备设施配置所决定的适合用户使用的性能。
2.0.2建筑模数constructionmodule
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建筑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2.0.3菜单式(或套餐式)统一装修optionaldecorationsolutions
以菜单(或套餐式)的形式确定不同档次和不同风格的装修要求,并由开发企业统一实施完成的装修。
2.0.4步入式更衣间walk-inchangingroom
具备贮藏衣物和更衣功能并能进入的空间。
2.0.5无障碍设施barrier-freefacilities
居住区内建有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通行的路线和相应设施。
2.0.6住宅安全性能residentialbuildingsafety,security
住宅建筑、结构、构造、设备、设施和材料等不形成危害人身安全并有利于用户躲避灾害的性能。
2.0.7污染物pollutant
对环境及人身造成有害影响的物质。
2.0.8住宅耐久性能residentialbuildingdurability
住宅建筑工程和设备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保证正常安全使用的性能。
2.0.9设计使用年限designworking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防水、装修和管线等不需要大修或更换,不影响使用安全和使用性能的时期。
2.0.10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1耐用指标permanentindex
体现材料或设备在正常环境使用条件下使用能力的检验指标。
2.0.12住宅环境性能residentialbuildingenvironment
由住宅周围人工和自然环境所营造的外部居住条件。
2.0.13视线干扰interferenceofsightline
视线可以直接看清他人在住宅的居住空间的行为,可能引起伤害,如侵犯隐私权等。
2.0.14居住区绿地greenareainresidentialdistrict
居住区及区内游园、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面积的总和。
2.0.15绿地率ratioofgreenarea
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2.0.16智能化系统intelligencesystem
现代高科技领域中的产品与技术集成到居住区的一种系统,由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和通信网络子系统组成。
2.0.17家庭智能控制器homeintelligencecontroller
完成家庭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及通讯传输的设备,具有家庭安全防范﹑设备监控及信息通讯的功能。
2.0.18住宅经济性能residentialbuildingeconomy
在住宅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节省和降低资源消耗的性能。
3适用性能的评定
3.1一般规定
3.1.1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住宅套型、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和无障碍设施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300分。
3.1.2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A。
3.2单元平面
3.2.1单元平面的评定应包括单元平面布局、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单元公共空间3个分项,满分为40分。
3.2.2单元平面布局(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单元平面布局和空间利用;
2住宅进深和面宽。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2.3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住宅平面模数化设计;
2厨房、卫生间细部模数尺寸配合;
3空间的灵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
3.2.4单元公共空间(1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单元入口进厅或门厅的设置;
2楼梯间的设置;
3垃圾收集设施。
评定方法:检查各单元。
3.3 住宅套型
3.3.1住宅套型的评定应包括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功能空间尺度2个分项,满分为100分。
3.3.2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4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套内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贮藏室、阳台等功能空间的配置、布局和交通组织;
2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
3厨房位置及其自然通风和采光。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3.3功能空间尺度(5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功能空间面积的配置;
2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开间和连续实墙面长度;
3双人和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和开间;
4用餐空间面积;
5厨房的使用面积和操作台长度;
6卫生间设置;
7贮藏空间使用面积;
8功能空间净高;
9户内楼梯尺度。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4 建筑装修
3.4.1建筑装修(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室内装修;
2公共部位装修。
评定方法:在全部住宅套型中,现场随机抽查5套住宅进行检查。
3.5 隔声性能
3.5.1隔声性能(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楼板的隔声性能;
2墙体的隔声性能;
3管道的噪声量。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3.6 设备设施
3.6.1设备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厨卫设备、给排水与燃气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和电气设备与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90分。
3.6.2厨卫设备(2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厨房设备配置;
2卫生设施配置;
3洗衣机、家务间和晾衣空间的设置。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3给排水与燃气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给水和燃气系统的设置;
2给排水和燃气系统的容量;
3热水供应系统,或热水器和热水管道的设置;
4分质供水系统的设置;
5污水系统的设置;
6管道和管线布置。
评定方法:对同类型住宅楼,抽查一套住宅。
3.6.4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2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居住空间的自然通风状态;
2采暖与空调系统;
3厨房排油烟系统;
4卫生间排风系统。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6.5电气设备与设施(2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电源插座数量;
2分支回路数;
3电梯的设置;
4楼内公共部位人工照明。
评定方法:选取主要住宅套型进行审查,每类套型抽查一套,主要套型的建筑面积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
3.7无障碍设施
3.7.1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应包括套内无障碍设施、单元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和住区无障碍设施3个分项,满分为15分。
3.7.2套内无障碍设施(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室内地面;
2室内过道和户门的宽度。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现场检查。
3.7.3楼内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电梯设置;
2公共出入口。
评定方法:同不同类型住宅楼,各抽查一个单元进行现场检查。
3.7.4住区无障碍设施(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住区道路;
2住区公共厕所;
3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4安全性能的评定
4.1一般规定
4.1.1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00分。
4.1.2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B。
4.2结构安全
4.2.1结构安全的评定应包括工程质量、荷载等级、风荷载及雪荷载、抗震设防和外观质量5个分项,满分为75分。
4.2.2工程质量(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验收与备案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及施工验收资料。
4.2.3荷载等级(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设计取值。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4风荷载及雪荷载(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风荷载、雪荷载设计取值及构造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5抗震设防(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审查结论。
4.2.6外观质量(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的外观质量与构件尺寸偏差。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4.3建筑防火
4.3.1建筑防火的评定应包括耐火等级、灭火与报警系统、防火分区和疏散设施4个分项,满分为50分。
4.3.2耐火等级(1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实际的耐火等级。
评定方法:审阅认证资料及现场检查。
4.3.3灭火与报警系统(1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消防交通道路;
3消火栓用水量及水柱股数;
4消火栓箱标识;
5报警与自动喷水装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4.3.4防火分区(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火分区的面积和防火门的设置。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检查。
4.3.5疏散设施(1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疏散楼梯的数量,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
2疏散楼梯的梯段净宽;
3疏散楼梯的标识;
4自救设施的配置。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文件及现场检查。
4.4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
4.4.1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的评定应包括燃气设备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2个分项,满分为35分。
4.4.2燃气设备安全(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燃气器具的质量合格证;
2燃气设备安装场所的排风措施;
3燃气灶具有熄火保护自动关闭功能;
4燃气浓度报警、关闭进气阀并自动启动排风设备;
5燃气设备安装质量;
6安装燃气装置的厨房、卫生间的结构防爆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燃气设备相关资料、施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现场核查。
4.4.3电气设备安全(2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电气设备及相关材料的质量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2配电系统与电气设备的保护措施和装置;
3配电设备与环境的适用性;
4防雷措施与装置;
5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与接地装置;
6配电系统工程的质量;
7电梯安全性认证及相关资料。
评定方法:审阅配电系统及设备相关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4.5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4.5.1日常安全防范措施的评定应包括防盗设施、防滑防跌措施和防坠落措施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4.5.2防盗设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盗户门及有被盗隐患部位的防盗网、电子防盗等设施的质量与认证手续。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现场检查。
4.5.3防滑防跌措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厨房、卫生间等的防滑与防跌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文件和现场检查。
4.5.4防坠落措施(1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阳台栏杆或栏板和上人屋面女儿墙或栏杆高度及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
2外窗窗台面距楼面或楼面上可登踏面的净高度限值及防坠落措施;
3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水平净距、楼梯扶手高度;
4室内顶棚和内外墙面装修层的牢固性。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质量、耐久性保证文件和现场检查。
4.6室内污染物控制
4.6.1室内污染物控制的评定应包括墙体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和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4.6.2墙体材料的污染物(5分)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及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4.6.3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含量;
2溶剂型木器涂料有害物质含量;
3内墙涂料有害物质含量;
4胶粘剂有害物质含量;
5壁纸有害物质含量;
6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污染。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专项检测报告。
4.6.4室内环境污染物含量(9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室内氡浓度;
2室内甲醛浓度;
3室内氨浓度;
4室内苯浓度;
5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
评定方法:审阅专项检测报告,必要时进行复验。
5耐久性能的评定
5.1一般规定
5.1.1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管线工程、设备和门窗6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00分。
5.1.2住宅耐久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C。
5.2结构工程
5.2.1结构工程的评定应包括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25分。
5.2.2勘察报告(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勘察报告中与认定住宅相关的勘察点的数量;
2勘察报告提供地基土与土中水侵蚀性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勘察报告。
5.2.3结构设计(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2设计确定的技术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5.2.4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2主控项目质量实体检测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
5.2.5外观质量(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结构工程外观质量缺陷。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2.6既有住宅结构耐久性评定年限为100年以上时,可评为25分,评定年限为50-100年时,可评为20分,评定年限为25-50年时,可评为15分。
5.3装修工程
5.3.1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3.2装修设计(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外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提出的装修材料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3.3装修材料(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材料耐用指标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验报告。
5.3.4装修工程施工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3.5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4防水工程
5.4.1防水工程的评定应包括防水设计、防水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4.2防水设计(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防水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设计对防水材料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4.3防水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防水材料的合格情况;
2防水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材料检验报告。
5.4.4工程质量(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2防水工程蓄水、淋水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4.5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防水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2.6对于既有住宅防水工程剩余使用年限可进行鉴定,屋面与卫生间大于等于25年或地下室大于等于50年时,可评为15分;屋面与卫生间15-25年或地下室30-50年时,可评为10分;大于等于10年时,地下室5-10年时可评为5分。
5.5管线工程
5.5.1管线工程的评定应包括管线工程设计、管线材料、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5.2管线工程设计(7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设计使用年限;
2设计对管线材料的耐用指标要求;
3上水管内壁材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5.5.3管线材料(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管线材料的质量;
2管线材料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查阅材料质量检验报告。
5.5.4工程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
评定方法:查阅施工验收资料。
5.5.5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管线及其防护层外观质量和上水水质目测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6设备
5.6.1设备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和运转情况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6.2设计或选型(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
2设计或选型时对设备提出的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5.6.3设备质量(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设备的合格情况;
2设备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包括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5.6.4设备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6.5运转情况(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设备运转情况。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5.7门窗
5.7.1门窗的评定应包括设计或选型、门窗质量、安装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5.7.2设计或选型(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设计使用年限;
2耐用指标要求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5.7.3门窗质量(4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门窗质量的合格情况;
2门窗耐用指标的检验情况(含型式检验结论)。
评定方法:审阅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5.7.4安装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安装质量的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5.7.5外观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门窗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6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
6.1一般规定
6.1.1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应包括用地与规划、建筑造型与色彩、绿地与活动场地、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水体与排水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和智能化系统7个评定项目,满分为250分。
6.1.2住宅环境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D。
6.2用地与规划
6.2.1用地与规划的评定应包括用地、空间布局、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4个分项,
满分为68分。
6.2.2用地(12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原有地形利用;
2自然环境及文化遗跡保护;
3周边污染规避与控制。
评定方法:审阅地方政府有关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等批准文件和现场检查。
6.2.3空间布局(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建筑密度;
2住栋布置;
3空间层次;
4院落空间。
评定方法:审阅住区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2.4道路交通(3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道路系统构架;
2出入口;
3住区道路;
4机动车停车率;
5自行车停车位;
6标示标牌;
7住区周边交通。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2.5市政设施(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市政基础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市政设施的文件和现场检查。
6.3建筑造型
6.3.1建筑造型的评定应包括建筑造型、外立面和灯光造型3个分项,满分为20分。
6.3.2建筑造型(6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建筑造型设计。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3.3外立面(1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外墙管道及设备的细部处理;
2外立面的持久性。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3.4灯光造型(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灯光造型设计和夜景。
评定方法:审阅有关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4绿地与活动场地
6.4.1绿地与活动场地的评定应包括绿地配置、植物丰实度与绿化栽植和室外活
动场地3个分项,满分为46分。
6.4.2绿地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绿地配置;
2绿地率;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4停车位、墙面、屋顶和阳台等部位绿化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4.3植物丰实度及绿化栽植(2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人工植物群落类型;
2乔木量;
3观赏花卉;
4树种选择;
5木本植物丰实度;
6植物长势。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4.4室外活动场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休闲场地的遮荫措施;
2活动场地的照明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环境与绿化设计文件及现场检查。
6.5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
6.5.1室外噪声与空气污染的评定应包括室外噪声、空气污染2个分项,满分为
22分。
6.5.2室外噪声(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室外等效噪声级;
2室外偶然噪声级。
评定方法:审阅室外噪声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5.3空气污染(1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排放性局部污染源;
2开放性局部污染源;
3辐射性局部污染源;
4溢出性局部污染源;
5空气污染物指标。
评定方法:审阅空气污染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6水体与排水系统
6.6.1水体与排水系统的评定应包括水体、排水系统2个分项,满分为12分。
6.6.2水体(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天然水体与人造景观水体水质;
2游泳池水质。
评定方法:审阅水质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6.6.3排水系统(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雨污排水系统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公共服务设施
6.7.1公共服务设施的评定应包括服务设施、健身娱乐设施和环境卫生3个分项,满分为52分。
6.7.2服务设施(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商业设施;
2医疗设施;
3教育设施;
4社区服务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3健身娱乐设施(24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露天体育活动场地;
2游泳馆(池);
3涉水池;
4体育场馆或健身房;
5多功能文体活动室;
6儿童活动场地;
7老人活动与服务支援设施。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7.4环境卫生(20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公共厕所数量与建设标准;
2废物箱配置;
3垃圾收运;
4垃圾存放与处理。
评定方法: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和现场检查。
6.8智能化系统
6.8.1智能化系统的评定应包括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系统配置和运行管理3个分项,满分为30分。
6.8.2管理中心与工程质量(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管理中心;
2管线工程;
3安装质量;
4电源与防雷接地。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6.8.3系统配置(18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
1安全防范子系统;
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
3信息网络子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智能化系统设计文档和现场检查。
6.8.4运行管理配置(4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运行管理服务的配置。
评定方法:审阅运行管理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查。
7经济性能的评定
7.1一般规定
7.1.1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应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4个评定项目,满分为150分。
7.1.2住宅经济性能的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E。
7.2节能
7.2.1节能的评定应包括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和再生能源利用5个分项,满分为85分。
7.2.2建筑设计(3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建筑朝向;
2建筑物体形系数;
3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4严寒、寒冷地区窗墙面积比;
5外窗遮阳;
6能源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和现场检查。
7.2.3围护结构(29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
2外墙、外窗和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和现场检查。
7.2.4采暖空调系统(1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分户热量计量与装置;
2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措施;
3空调器位置;
4空调器选用;
注:当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节能要求不能全部满足时,就必须进行综合节能要求的检查和评判。评判合格,给予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的分值之和59分。
5室温控制;
6室外机位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2.5照明系统(8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照明方式合理;
2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
3设置节能控制型开关;
4照明功率密度值(LPD)满足标准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3节水
7.3.1节水的评定应包括中水回用、排水系统、节水器具及管材和公共场所节水措施4个分项,满分为30分。
7.3.2中水回用(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中水设施;
2中水管道系统。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3.3排水系统(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污废分流。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3.4节水器具及管材(12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便器一次冲水量;
2便器分档冲水功能;
3节水器具;
4防漏损管材。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检查。
7.3.5公共场所节水措施(6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公用设施的节水措施;
2绿化灌溉方式;
3雨水利用。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7.4节地
7.4.1节地的评定应包括停车率、容积率、设计使用面积利用情况、新型墙体材料和节地措施等内容,满分为25分。
7.4.2停车率(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集中(地下或半地下)停车率。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4.3容积率(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容积率符合规划条件。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4.4设计使用面积利用情况(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住宅单元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4.5新型墙体材料(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取代粘土砖的新型墙体材料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4.6节地措施(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公共设施。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
7.5节材
7.5.1节材的评定应包括可再生材料、预应力技术、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和节材新措施等内容,满分为10分。
7.5.2可再生材料(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可再生材料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5.3预应力技术(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预应力新技术、新工艺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7.5.4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高性能混凝土或钢结构体系的利用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7.5.5节材新措施(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采用节约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施工记录。
8住宅性能认定的申请和评定
8.0.1申请住宅性能认定应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进行。
8.0.2评审工作应由评审机构组织熟悉本标准的专家进行,并将评审结果提交住宅性能认定机构认定。
8.0.3评审工作包括预审、中期检查、终审三个环节。其中预审在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中期检查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终审在项目竣工后进行。
8.0.4住宅性能评定原则上以单栋住宅为对象,也可以单套住宅或住区为对象进行评定。
8.0.5申请住宅性能预审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设计说明;
2项目位置图;
3规划方案图;
4规划分析图(包括规划结构、交通、公建、绿化等分析图);
5环境设计示意图;
6管线综合规划图;
7竖向设计图;
8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配套公建设施一览表;
9住宅设计图;
10新技术实施方案;
11新技术应用一览表。
8.0.6进行中间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与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执行情况;
3建筑材料和部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4工程施工质量;
5其它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8.0.7终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备查:
1项目全套竣工验收资料和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项目规划设计图纸;
3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覆盖面和效果(重点是结构体系、建筑节能、节水措施、一次装修到位情况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等);
4有关的性能检测报告或相应的构造做法清单。
8.0.8住宅性能的终审一般由2组专家进行,其中一组负责评审适用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另一组负责评审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专家人数不少于4人。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设计文件和检测报告、现场检查等程序,对照本标准分别打分。
8.0.9使用本标准附录的评分表时,每个子项的评分结果,只有得分和不得分两种选择。在同一子项中包含多项要求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得分。
8.0.10本标准附录的评分表的分值设定为:适用性能满分为300分,安全性能满分为200分,耐久性能满分为100分,环境性能满分为250分,经济性能满分为150分,总计满分1000分。各性能的最终得分,为本组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8.0.11住宅综合性能等级按以下方法判别:
1、A级住宅:含有★和☆的子项全部得分,且适用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80分,安全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20分,耐久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60分,环境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150分,经济性能得分等于或高于90分,评为A级住宅。其中总分等于或高于600分但低于720分为1A级,总分等于或高于720分但低于850分为2A级,总分850分以上为3A级。
2、B级住宅: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总分等于或高于300分,但未达到A级住宅标准的,评为B级住宅。
3、C级住宅:含有★的子项中有一项或多项未能得分,或虽然含有★的子项全部得分,但总分低于300分的,评为C级住宅。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1总则
1.0.1~1.0.3住宅与人民的生活休戚相关。住宅建设关系到国家的环境、资源和发展,同时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和生活质量。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住宅政策的实施,居住者对住宅的要求愈来愈高。为引导住宅的发展,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住宅性能评价方法和标准。以提高住宅的品质,营造舒适、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适应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1.0.4~1.0.7本标准从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将住宅的性能要求分成五个方面,即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通过五个方面的综合评定,体现住宅的整体性能以保障消费者的居住质量。标准的性能指标以现行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有些指标适当提高,以满足人民生活日益发展和提高的要求,标准中将A类住宅的性能按得分高低分成三个等级,目的是为了引导住宅性能的发展与提高,同时也可适应不同人群对居住质量的要求。标准中C类住宅性能不适宜居住是指安全性方面的性能。
2术语
本标准的主要术语是根据与住宅的规划、设计、施工、质量检测等有关的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给出的。其中适用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环境性能和经济性能的内涵与其它标准有所不同,本标准另做了解读。
本标准提倡装修工程一次到位,为了满足不同生活方式人群要求,提出了菜单式(或套餐式)统一装修的术语。
3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
3.1一般规定
3.1.1住宅适用性能的评定,既要考虑满足居住的功能性要求,也要考虑满足居住的舒适性要求,以提高住宅的内在品质。住宅的适用性能主要针对单元平面、住宅套型、 建筑装修、隔声性能、设备设施、无障碍设施6个方面进行评定。与适用性能相关的保温隔热性能因涉及到住宅使用阶段的节能,在经济性能章节进行规定;防水的耐久性是反映防水质量的重要参数,故防水性能在耐久性能章节进行规定。
3.2单元平面
3.2.2 住宅单元平面的设计是根据居住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活动的规律,来布局和确定住宅功能空间的总体关系。工作、睡眠、交流、餐食、盥洗等饮食起居的各方面,在一定的面积和空间内最充分的、适用的和经济的安排和满足人活动的需求。
1空间布局合理,动静分区,电梯、楼梯和排水管井不邻居住空间布置,垃圾间位置避免串味和污染环境。
2平面布置比较紧凑,能够充分利用空间,有利于减少公摊面积。
3楼层单元平面应规整,无过分凹凸现象,体形系数不宜过大,平面布置应兼顾节能和卫生通风要求。
4平面进深和户均面宽应适当,兼顾节地和舒适的要求。
5对单元平面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的主要户型,主要户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简而言之,对某项指标进行评分时,有90%的户型满足要求即可得分。
3.2.3遵循住宅建筑模数的协调原则,可保证住宅建设过程中,在功能、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优化,促进住宅建设从粗放型生产转化为集约型的社会化协作生产。强调住宅的可改造性,是基于对住宅全寿命周期的考虑,要求在住宅全寿命周期内,能经过适当改造适应不断变化的居住要求。
1住宅设计应符合住宅建筑模数的规定。厨房、卫生间是部品类型多,条件复杂的空间,应当充分注意模数尺寸的配合,特别是隔墙的位置尺寸定位,应能满足厨具及配件定型尺寸的要求。
2采用大开间结构体系是可灵活分隔、易改造的前提条件,是为了保证分隔方式的多样化;对非承重墙可采用易分隔的轻质材料,以便于拆装。
3对模数协调和可改造性进行评定时,应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平面图。
3.2.4单元公共空间是指从单元入口到住宅户门的公共空间。
1多层住宅底层设进厅和高层住宅底层设门厅,可为居民提供交往、停留的空间,也为设置信报箱、管理间等设施提供空间。本条依分级不同,要求的面积有区别。
2候梯厅的进深要方便物品搬运,且使候梯不觉拥挤,因此候梯厅的进深不应小于轿厢的深度。
3楼梯踏步的宽窄和高低决定了楼梯的坡度,它直接影响到人上下楼梯的舒适程度,楼梯平台宽度对方便物品搬运尤为重要。
4垃圾道在住宅中已被取消,对于多层住宅袋装垃圾应在室外设固定的存放地点,此内容在环境性能指标里有要求。对于高层住宅,袋装垃圾在每层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垃圾收集空间或垃圾间的设置应满足卫生要求,应避免浊气、虫蝇的滋生,避免对住户的生活造成影响。可根据不同等级的要求进行设置。
5对单元公共空间进行评定时,应检查各单元的标准层平面图和首层平面图。
3.3 住宅套型
3.3.2套内功能空间的设置和布局,既要满足功能上的要求,也要满足使用便利和卫生的要求,设计时应合理、有效地组织各功能区块,注重动静分区、洁污分区、提高使用效率。
1功能空间不应采用过分狭长的形状,为保证空间的有效利用、家具的设置以及采光和视觉的效果,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餐厅等功能空间的长短边长度比不应大于1.8。
2室内交通路线应短而便捷,要保证各功能空间的完整性,避免穿越。特别是不应穿行主要居住空间。
3交通线指从入口到达各功能空间的线路,线路越短,则表明平面组织合理,空间利用率高。交通面积是指无法设置家具,为交通使用的纯通道面积,如过大,则居室空间的有效利用率较低。
4起居厅、卧室是家庭的主要活动空间,具有卫生和隐私的要求,因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采光和视野景观,且保证不受视线干扰。
5本条为住宅最基本卫生要求,每套住宅必须有良好的日照,当有超过4个居住空间时,应有2个以上空间获得日照,以保证居室的卫生条件。关于居住空间日照时间,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执行。
6凹口处容易形成涡流,受污染的空气不容易消散,起居室、卧室若朝向凹口开窗,容易使得空气在户间交叉流动,造成串味和疾病的传播。
7餐厅、厨房同属家庭公用空间,有紧密的功能上的联系,因此餐厅和厨房不应分离过远。
8从卫生和安全的角度考虑,厨房应有自然采光和通风,且最好邻近出入口,以便蔬菜、食品和垃圾的出入。
9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是住宅的必要功能空间,为方便使用并增强居住的舒适度,还可设置书房、贮藏空间、用餐空间及入口过渡空间。
10对于三个及三个以上居室的住宅,家庭人口偏多,为减少使用紧张的矛盾,照顾主人隐私和方便客人使用,一般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卫生间,其中一间为主卧室专用。卫生间的位置应方便使用,一般来讲应紧靠卧室,若有两个卫生间,共用卫生间可设在起居厅旁。
11功能齐全的卫生间应考虑洗浴、便溺、化妆、洗面等各种需要,洗面和便溺应作适当分隔,相互空间位置和安装尺寸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卫生间。
12晾晒衣物应考虑卫生的要求,因此最好安排在阳光能直晒的区域,如南面的阳台或露台。
13对套内功能空间设置和布局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90%以上的主要户型,主要户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3.3.3功能空间尺度的评定,既要满足使用功能上的要求,也要满足不同档次舒适度的要求。
1住宅各功能空间的面积分配比例应适当,避免大而不当的现象产生。
2起居厅是住宅内部的主要公共空间,其使用合理程度反映了居住的质量,为方便起居生活对起居厅的面积和开间尺寸进行了要求,并适当分级。
3为方便起居厅的使用,满足家具和设备摆放的要求,对起居厅连续实墙面的长度按分级不同,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同时起居厅还应减少交通穿行的干扰,厅内门的数量不宜过多,门的位置应集中布置。
4双人卧室指可安排双人居住的卧室,按家具的摆放和使用舒适程度的要求,划分为3个档次。
5单人卧室指可安排一人居住的卧室,按家具的摆放和使用要求,划分出3个档次。
6用餐空间根据餐桌尺寸及设定的就餐人数确定,依分级要求定出不同的最低面积,以提高就餐的舒适度。
7厨房操作台的延长线指可用于炊事操作的台面展向长度总和。指洗、切、烧工序连续操作的有效长度,不含冰箱的宽度。
8卫生间可以设三件洁具或两件洁具,面积也有差别,住宅中设二个卫生间的,其中一个可以只设两件洁具。
9贮藏室是指单独设门可进人的贮存空间,如步入式更衣间等。壁柜及吊柜属于家具类,可由工厂预制、装配,住宅内除应设贮藏室以外,可充分利用边角空间设置壁柜和吊柜。
10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中要求,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米,控制住宅层高主要目的是为了住宅节地、节能、节材、节约资源。适当提高室内净高可改善居住的舒适度,特别在夏热地区,提高室内净高有利于自然通风散热,但在采暖地区室内净高过大不利于节能,因此应适度掌握。
11对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住宅、联排住宅、独立住宅,户内楼梯的使用频率较高,但又要兼顾套内的装饰性要求,因此按舒适度的不同,对套内楼梯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12对功能空间尺度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 90%以上的主要套型,主要套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3.4 建筑装修
3.4.1住宅作为完整的产品应包括装修,将毛坯房交付给住户,很难保证住宅整体的品质,在住宅投诉与住宅纠纷中,很多情况是因为住户对毛坯房进行装修的质量没有保证引起的。因此为保证住宅的品质,对新建住宅提倡土建装修一体化,以推广应用工业化装修技术,提高装修施工水平。向消费者提供精装修商品房,是今后住宅产业发展的方向。一次装修到位的做法,能有效保证住宅的品质。
1门窗和固定家具采用工厂生产的成型产品,有利于提高效率、保证部品质量和最终的装修质量。减少现场加工量还有利于减少工地废料,减少环境污染。
2为保证住宅的品质,防止因二次装修带来的质量问题,提倡由开发商对新建住宅进行一次装修。
厨房、卫生间的装修受管道、设备、防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涉及的专业工种较多,要求也比较复杂,因此厨房、卫生间装修到位将有效避免因二次装修带来的质量问题。
实行套餐式或菜单式有组织统一装修,既能满足用户的个性化要求,又能有效避免因二次装修带来的质量问题,其中开发商的有效管理尤为重要。
3门厅、楼梯间或候梯厅的装修应注重实用、美观、易清洁,装修档次应与住宅的档次相匹配。
4住宅外部装修包括建筑外立面、单元入口等,装修应注重实用、美观、耐候、耐污染、易清洁,装修档次应与住宅的档次相匹配。
5对建筑装修进行评定时,应由专家现场抽查5套不同楼栋、不同类型的住宅进行检查。
3.5 隔声性能
3.5.1住宅声环境的影响因素十分复杂,隔声性能的评定主要注重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和排水管道的噪声情况。目前我国住宅声环境质量离标准的规定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与我国住宅建筑构造简单、门窗气密性不高、设备管道处置不妥有关系。如楼板撞击声的防治是我国住宅的老大难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楼板结构过于简单所致。本条提出了不同等级的要求,目的是促进住宅改进构造作法,增强隔声性能,切实改善住宅的声环境。
1楼板的撞击声声压级的测试方法按照《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J75-84进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按照建筑外墙的隔声测量方法进行。
2计权隔声量为A声压级差。分户墙、分室墙、含窗外墙的测试方法按照《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J75-84进行。
3当采用塑料排水管时,排水管道冲水时的噪声会影响住户休息,如管道设在管井里,将有效减轻此类噪声。
4终审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3A级住宅应实地抽查、检测,按现场测试数据进行判定。
3.6 设备设施
3.6.1设备设施的配置是居住功能质量的基本保证,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住宅品质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靠设备设施配置水平的提高。
3.6.2厨卫设备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厨房设备成套是指厨房应配备有橱柜、灶台、油烟机、洗涤池、吊柜、调理台等厨房设备,预留冰箱、微波炉等炊事设备放置空间。
2厨房应按'洗、切、烧'炊事流程布置炊事设备,相应的管道定位接口应与之相配套,方便连接,并能减少支管段的长度。
3卫生设备齐全指浴缸(或淋浴盘)、洗面台、便器等基本设备齐备,配套设备有梳妆镜、贮物柜等。
4洗浴和便器之间或洗面和便器之间应有一定的分隔,避免干扰。相应的管道定位接口应与之配套,方便连接,并能减少支管段的长度。
5洗衣机可视情况设于专用洗衣机位、卫生间、厨房、阳台或家务间内,应方便使用。当设在卫生间时,应与其他卫生器具有一定的间隔。洗衣机的电源、水源、排水口应是专用的,且方便使用。有条件时可设专用的家务间。
6对厨卫设备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的主要户型,主要户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3.6.3 给水、排水和燃气系统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给水、排水和燃气应设有管道系统和相应的设备设施。
2给水系统的水质、水量和水压应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燃气系统的气质、气量和气压应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排水系统的设置应满足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
3为提高生活质量,住宅要求有室内热水供应,条件允许时可设24小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并应采用至少是干管循环系统(循环到户表前)。或设户式热水系统,预留热水器的位置,并尽量预安装好相应的管道。
4为提倡健康饮水,有条件的住宅区可设管道直饮水系统,为居民提供直接饮用水;或设户式纯净水设备。
5地漏、卫生器具排水、厨房排水、洗衣机排水等应分别设置存水弯,器具自带存水弯的除外,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6为方便排水管道日常清通,排水立管检查口的设置应方便操作,立管设在管井里时,应预留检查门,或将检查口引在侧墙上。
7会所和餐饮业的使用时间和污水性质与住宅污水有一定区别,为防止噪声、老鼠、蟑螂等对住户的影响,应尽量将两者的排水系统分开。
8住宅给水管、电线管、排水管等不应暴露在居住空间中,燃气管及计量表具隐蔽敷设时,应采取一定的通风安全措施。
9住宅应设集中管井,管井内的各种管线、管道布置合理、整齐,管井设在卫生间、厨房等管道集中的部位。避免出现主干管明装在住宅内的现象。
10户内计量仪表(包括远传仪表和卡表)、阀门等的设置应方便检修和日常维护,当设在吊顶或管井里时,应预留检查门(口),且位置方便操作。
11为单元服务的压力干管及总阀门应设置在户外,如地下室、单元楼道、室外管廊、室外阀门井里,使得系统维护、维修时不影响住户的生活。
12住宅套型的些微差异不会影响给水、排水和燃气系统的设置,所以对给水、排水和燃气系统的评定,只需专家对不同类型的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检查即可。
3.6.4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各居住空间不得存在通风短路和死角部位,通风顺畅是指在夏季各外窗开启情况下,居室内部应有适当的自然风。
2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采暖系统可以是集中采暖系统或户式采暖系统;夏热冬冷地区设置的采暖措施可以是热泵式分体空调,或有条件时设集中采暖系统、户式采暖系统。不在严寒、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此条可直接得分。
3除严寒地区和温和地区外,其他地区应考虑夏季空调制冷的需求,可根据舒适度要求的不同,与住宅的档次相匹配分级设置。
4合理设置空调室外机、室内风机盘管、风口和相关的阀门管线,合理设置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冷媒管,穿外墙时应对管孔进行处理,满足位置合理和美观的要求。
5随着住宅外围护结构气密性能的提高,住宅新风的补给大多需要通过开窗通风来实现,开窗引入新风既无法保证新风的质量(包括洁净度、温湿度),又不利于节能,因此应根据舒适度要求的不同,与住宅档次相匹配,分级设置新风系统或换气装置。为保证室内空气的质量,对新风量有不同等级的要求。
6竖向烟(风)道最不利点的最大静压是指在所有各楼层同时开启排油烟机的情况下,最不利层接口处的最大静压。如不满足要求,应在屋顶设免维护机械排风装置或集中机械排风装置,集中机械排风装置是指设置屋顶风机等供烟道排风的动力装置。上述设备高层住宅尤其应当设置。
7卫生间设置竖向风道,有利于快速排除卫生间内的污浊空气和湿气,能有效避免污浊空气和湿气进入其他室内空间。
8严寒、寒冷地区的卫生间因冬季不便开窗通风,因此应和暗卫生间一样设机械排风装置。其他地区的明卫生间不做要求,此条可得分。
9对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的主要户型,主要户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3.6.5电气设备设施的评定,应着眼于既满足目前的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在满足功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基础上,方便使用,可按不同档次要求进行配置。
1电源插座的数量以'组'为单位,插座的'一组'指一个插座板,其上可能有多于一套插孔,一般为两芯和三芯的配套组。考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设备不断增多,为方便使用、保证用电安全,电源插座的数量应尽量满足需要,插座的位置应方便用电设备的布置。对于空调和厨房、卫生间内的固定专用设备,还应根据需要配置多种专用插座。
2对分支回路作出规定,可以使套内负荷电流分流,减少线路的温升和谐波危害,从而延长线路寿命和减少电气火灾危险。
3上楼梯超过四层,成年人已感到辛苦,老年人及儿童更加困难,我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电梯,国外发达国家一般定为四层以上住宅设电梯,因此为提高住宅的舒适度,对多层住宅提出不同档次的要求。已按规范规定设置电梯的七层及以上住宅和低层住宅,此项得分。
4公共部位的照明,本着节能和满足相应舒适度的要求,规定人工照明的照度要求。住宅底层门厅和大堂的设计,还不应有眩光现象。
5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评定,是针对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90%的主要户型,主要户型满足要求即可按附录A得分。
3.7无障碍设施
3.7.1住宅满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求,是体现对'人的最大关怀',是时代进步的要求。因此除在特殊的专用住宅中,要体现对特殊人群的关怀以外,尚应在普通住宅中创造基本条件,满足无障碍的要求。
3.7.2套内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户内地面应尽可能保持在一个平面上,尽量不要出现台阶和高差,以便于老人、儿童、残疾人行走,而且方便人们夜晚行走。考虑到卫生间、阳台等处的防水要求,允许高差≤20mm。
2户内过道的宽度,既要考虑搬运大型家具的要求,也要考虑老年人、残疾人通行的需要。此条参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
3此条参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要求,800mm的门扇净宽能满足轮椅的进出要求。
4对套内无障碍设施进行评定,是指对不同类型的住宅楼各抽查一套住宅,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分。
3.7.3楼内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此条参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的要求。七层及以上住宅,至少保证有一部电梯的电梯厅及轿厢尺寸,满足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且为无障碍电梯。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03规定设置电梯的住宅,单元公共出入口,当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对于不设电梯的住宅,可考虑首层为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套型,单元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也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从室外直达首层的户门。
3对楼内无障碍设施进行评定,是指对不同类型的住宅楼各抽查一个单元,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分。
3.7.4住区无障碍设施的评定包括以下内容:
1此条引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中6.1.2的规定。为便于行走,在地面高差较大的人行步道中常常设置台阶,为方便乘轮椅者和幼儿车的通行,应同时设置坡道。
2此条引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中6.2.2的规定。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享用公共活动场所,应设置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和轮椅席位,地面也要求平整、不光滑和不积水。
3此条引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中6.2.4的规定。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厕位和洗手盆可设在会所等公共场所,可在男、女卫生间分别各设置一套,或设一个残疾人专用卫生间。
4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使用,其出入口应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
5对住区无障碍设施进行评定,是指现场检查住区的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设置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评分。
4住宅安全性能的评定
4.1一般规定
4.1.1住宅是居民日常生活起居的空间,在建筑结构上应是安全可靠的,且应具有足够的防火、抗风及抗地震等防灾功能,并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本标准根据国内外的设计经验,从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燃气及电气设备安全、日常安全防范措施和室内污染物控制5个项目,控制住宅安全性能和进行评定工作。
4.2结构安全
4.2.1在结构安全评定项目中,除了审阅住宅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相关规范规定外,本标准还关注荷载取值、设计使用年限,以及实际工程质量情况等,评定包括工程质量、荷载等级、风荷载及雪荷载、抗震设防和外观质量。
4.2.2我国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很多是由于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造成的。因此,在评定中首先应审阅设计、施工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勘察单位的资质应与工程的复杂程度相符。施工质量应经过验收合格,并在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地基承载力的评定以有关部门出具的勘探报告为依据,并考察设计与地质勘察提供的内容是否相符或实际采用的持力层是否合理、安全,对满足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评定工作主要对已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有关资料基本认可,仅对重点或可疑项目进行抽查。
在住宅性能评定中,申报单位应提供的施工验收文件和记录如下:
(1)地基与基础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基础挖土验槽记录,地基勘测报告及地基土承载力复查记录,各类基础填埋前隐蔽验收记录;
(2)主体结构工程隐蔽验收记录:砌体内配筋隐蔽验收记录,沉降、伸缩、防震缝隐蔽验收记录,砌体内构造柱、圈梁隐蔽验收记录,主体承重结构钢筋、钢结构隐蔽验收记录;
(3)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资料: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焊接试(检)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墙体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混凝土及砂浆试验报告。
对申请评定的旧住宅,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鉴定,并出具结构检测报告,证明该建筑结构构件安全完好或基本安全完好。
4.2.3在我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已将楼面活荷载的取值从原1.5kN/m2提高为2.0kN/m2。由于规范规定的活荷载值是最小值,且从长远考虑民用建筑的楼面活荷载宜留有一定的裕度,故在住宅性能评定中,对有的住宅设计将楼面和屋面活荷载比规范规定值高出25%进行设计,可评给较高得分。
4.2.4我国幅员广大,在南方风荷载是住宅建筑结构的主要荷载之一,但在北方雪荷载是住宅屋面结构的主要荷载之一。是否合理确定上述荷载的大小及其分布将直接影响住宅结构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本标准鼓励对风荷载、雪荷载进行研究,如对住宅建筑群在风洞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对本地区冬季积雪情况不稳定开展研究。也可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附录D合理采用重现期为70年或100年的最大风压或雪压,以提升住宅结构防风或防雪灾的安全性,取70年将与目前我国土地出让期为70年相呼应。由于我国的住宅建筑在北方冬季受雪荷载的问题突出,在南方夏季受风荷载突出,故在住宅性能评定中,除了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若在风荷载或雪荷载取值中有其一采用高于规范规定值时,即可评给较高分值。
4.2.5抗震设计的评定主要审阅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有关资料,进行认可;审查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措施是否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含基础构造规定和抗震构造措施,整体结构的抗震验算,上部结构的构造规定及抗震构造措施等。对抗震设防8度以上的地区,要重点审查地基抗震验算。并提倡在住宅设计中采取抗震性能更好的结构类型及技术。
对旧住宅建筑结构,若经过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抗震鉴定,或已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证明能满足上述GB50011规范的规定,并符合备案要求,方可参加A级或B级住宅的性能评定。
4.2.6对预制板,现浇梁、板、柱检查其尺寸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由于施工等原因产生的裂缝,如基础沉降、收缩及建筑超长等引起的裂缝,以及外观质量;对梁、板尚应检查挠度是否与设计相符,并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4.3建筑防火
4.3.1本项目评定各类住宅在耐火等级、灭火与报警系统,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其主要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1年版)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4.3.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其主要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值确定的。其中低层、多层建筑分为四个耐火等级,高层建筑分为两个耐火等级。评定时,根据《建规》和《高规》中的有关规定,通过审阅设计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法去评定住宅各类构件实际达到的耐火度。只有当建筑物的构件均等于或大于该耐火等级的规范要求值时,被评定的耐火等级才是成立的。
4.3.3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着火后能够被早期发现和被施于有效的灭火救助,所以要求住宅建筑必须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和便于消防车靠近的消防道路。对住宅而言,只有超过六层的建筑,规范才开始要求设室内消防给水。评定要根据相应规范要求检验消防竖管的位置和数量以及消火栓箱的辨认标识。一般只有在高档的高层住宅中,规范才要求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装置,执行本条时,只要被评定的住宅设有自动报警系统并且质量合格,就应给予相应的分值。对6层及6层以下的住宅,无火灾自动报警与自动喷水要求。
4.3.4防火分区是为防止局部火灾迅速扩大蔓延的一项防火措施,规范对各类住宅防火分区的具体规定如下: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多层住宅建筑,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多层住宅建筑,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