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5:20: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旅[2006]95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集团)、市旅游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上海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上海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旅游行业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实现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廉洁从政、诚实守信的新风尚:坚持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同步进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模糊、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旅游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自查自纠和处理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要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查找突出问题。
(一)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对本地区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旅游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星级饭店评定、景区A级评定、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验收、旅行社年检、导游考证考级、旅游规划、旅游节庆、旅游会展、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对外接待等工作中索贿受贿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应该实行政务公开的、却未能按照规定执行的行为。
(二)委属企事业单位查找的重点是:
1、经营决策、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工程项目、旅游节庆、旅游会展、旅游广告宣传、宣传品制作等经营活动中索贿受贿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2、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3、在经营活动中,不按财务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如实和及时入帐、催帐、核帐,造成帐目管理混乱以及设立帐外'小金库'问题。
(三)各旅游企业(集团)单位要重点自查自纠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
1、经营决策、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市场营销、工程项目等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问题,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2、帐外收取回扣、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营业收入不入帐、发布虚假广告和恶意拖欠款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3、旅游购物接待商店和旅游景区(点)重点自查自纠帐外给付旅行社、导游、旅游车司机回扣和出售质次价高商品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4、导游和旅游车司机重点查找私下收取回扣的行为。
三、具体步骤
1、动员学习阶段(7月上旬)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制定计划。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楚、措施有力、责任落实;二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员动员大会,做到讲明意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严格要求;三是组织学习,采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和市委以及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材料,深入学习党章和公务员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增强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四是营造环境。运用网络信息、简报等手段,宣传治理工作,推广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做到舆论先行,正气洋溢,氛围良好。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市旅游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组织委机关、委属事业单位及旅游企业进行研讨座谈。
2、对照查找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集团)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领域、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议定调查方案。做到主题、对象、方法、进度、要求'五明确';二是开展调查。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查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组织自查。按照下发的统一调查表格,认真抓好个人、单位和部门的自查工作,尤其是重点的部门和岗位。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四是汇总查找。在自查的基础上,经过汇总梳理,找出个人、单位和部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
要求把握时间结点:
(1)各单位、各处室要把调查摸底的情况于7月28日前完成;
(2)查找突出的问题于8月20日前完成。
按规定时间分别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理查办阶段(9月-10月)
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分类处理。根据查实问题的事实、情节、后果和态度,依纪依法作出教育、处分和追究等不同的处理;二是移送查办。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各单位要把处理和查办情况及时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改阶段(11月初-12月25日)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进度;二是抓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责任分工,限期落实整改事项,个人要做到主动纠正,自觉改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整改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源头,堵漏洞,强监管,建立健全以强化权力运行监控为重点的规范经营和行政行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处室要把整改情况于11月底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总结验收阶段(明年1-2月)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总结填报。各单位、各处室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方向。要做好统计分析和登记填报工作,务求规范、真实。总结报告和登记表格要于12月底至明年1月上旬期间报送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组织抽检。市旅游委将组织力量对委属各事业单位、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集团)进行抽检,找出不足,责成补课;三是接受验收。各单位、各处室要做好准备,接受市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治理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和验收;四是总结通报。市旅游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上海市旅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大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提出今后的要求,并将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综合情况于明年2月底报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市经济工作党委和国家旅游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委成立由党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和旅游协会负责人参加的市旅游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市场管理处,为日常工作机构。委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建立工作班子,做到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抓好教育引导。各单位、各处室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针对各种模糊思想,开展形式多样,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引导大家在明确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的同时,充分认清市旅游行业的特殊性、治理的重要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要通过教育,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廉洁自律、从严自查的思想,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要深入做好一些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足以及群众反映大、思想包袱重的同志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3、掌握政策法规。要严格把握治理工作的政策界限,做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要正确区分正常的经营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等关系,做到既要积极查处,又要稳妥慎重;既要查处商业贿赂,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做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严格监督管理。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委领导分工联系点和工作班子联络员制度,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市属企业集团上级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对自身和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行标、行规和行约做好对会员单位的宣传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旅游委举报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作用。
5、正确处理工作关系。要正确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要结合今年开展的学习党章、学习公务员法和进行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贯彻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项工作,推进旅游中心工作的发展。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各行政主管(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领导责任,确实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水平,抓出成效,完成好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各项任务。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