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0年07月31日11:24:54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的决定
(2006年3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由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审议中提出的意见修改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