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14:51:04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涪府办发[2004]181号
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联合编制下发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4]3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把握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提供的发展机遇
《规划纲要》以长江三峡175米水位线所涉及的市区县为核心区,以乌江流域等所涉及的市区县为辐射区,对区域内旅游发展进行了总体部署,确定了“两极(重庆、宜昌都市旅游增长极)、三轴(三峡旅游发展主干轴、“湘鄂陕”和“川渝黔”旅游发展辅轴)、三区(重庆大都市商务旅游片区、新三峡生态文化旅游片区、两坝一峡水电名城旅游片区)、四带(赤水河、乌江、清江旅游辐射带和张家界—湘西旅游关联带)的区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实施意见》对处于核心范围的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并制定了扶持和促进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我区处于三峡库区腹地和重庆、宜昌两大旅游增长极之间的中点上,位于三峡旅游发展主干轴与“川渝黔”旅游发展辅轴的交汇处,是新三峡生态文化旅游片区的节点和乌江旅游辐射带的口岸,在长江三峡旅游经济区域中具有优越的区位。随着《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更加高度重视三峡库区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这必将为我区旅游业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旅游业是三峡库区最具发展基础、行业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特色产业。发展旅游业对于调整库区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稳定和致富移民、促进生态环境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旅游业经过近几年的较快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但我区旅游产业规模还很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先进区县(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握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意见》提供的发展机遇,按照《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把我区旅游业做大做强。
二、进一步理清我区旅游业发展基本思路
我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住各种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资源特色和区位优势,依托长江三峡和乌江画廊两条旅游线,突出“巴国故都—神奇涪陵”旅游主题形象,挖掘独特的巴国文化、易理文化和榨菜文化,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发展战略,根据市场需求整合旅游供给要素,打造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到2010年,全区各旅游企业当年共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9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6亿元,涪陵区成为长江三峡知名旅游区和乌江画廊龙头旅游区,旅游业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先导产业。
按照这一基本思路,根据我区旅游资源分布和区位优势,全区旅游发展将按照“一点、二线、三环”进行总体布局。“一点”指涪陵城区旅游服务接待中心,以发展文化旅游、都市旅游、会展旅游、体育旅游为主;“二线”指长江三峡旅游线和乌江画廊旅游线,依托两条旅游线上区内的人文与自然景观,突出发展以巴国历史文化鉴赏、长江乌江自然山水观光与生态度假为主的旅游;“三环”指三条旅游环线,即涪陵区内小环线、涪陵—武隆—丰都“金三角”中环线、乌江画廊—梵净山—张家界—长江三峡大环线,并将巴国文化鉴赏旅游、水文文化考察旅游、易理文化探索旅游、榨菜民俗文化体验旅游和816核工业三线建设文化探秘旅游贯穿于三条环线旅游之中。
三、努力加快我区旅游产品开发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配套完善、科学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编制我区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突出开发重点、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深度开发各类旅游资源。要立足我区资源特色着力开发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重点抓好白鹤梁、武陵山、石夹沟、御泉河、小田溪、小溪、雨台山、北山坪(包括周易园、北山道院、石鼓古镇等)和816核军工洞体的旅游开发;立足我区工业品牌和农业旅游资源发展工农业旅游,重点抓好太极集团涪陵医药工业园区、涪陵榨菜李渡工业园区的旅游开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力争在两三年内使我区旅游产品开发实现根本突破,使涪陵旅游成为长江三峡和乌江画廊旅游线上新的亮点。
我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渝涪高速公路、319国道、涪丰公路,渝怀铁路和拟建的涪南、涪利铁路,长江与乌江水路,江北国际机场为依托,形成陆水空衔接协调、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与周边地区和知名景区的快速通道,进一步增强涪陵旅游的可进入性。加快涪丰公路北线建设,力争拓宽硬化武陵山至仙女山的公路,实现与区外旅游环线相连接,建成涪陵—武隆—丰都“金三角”旅游环线。逐步形成从涪陵城—小溪—小田溪—816核军工洞体—石夹沟—武陵山—御泉河—雨台山—涪陵城的区内旅游环线。抓紧搞好渝怀铁路站前大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横跨东西、贯穿南北的铁路交通网络。采取在涪陵客运码头设立专门泊位的办法搞好涪陵旅游码头建设,尽快完善江北旅游码头配套设施。按期完成滨江路观景台和两江休闲广场的建设,不断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加快完善涪陵城区和主要旅游景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停车场、道路标牌、旅游标识、公共厕所和道路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增建适量的饭店、度假村、美食街、购物区等旅游接待服务配套设施。力争在2010年前,新(改)建星级饭店4—5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家;在2005年内,建成滨江路美食和旅游商品购物一条街,已建成开放的旅游景区要尽快配套建设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旅游商品购物场所。加快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土特产品和反映涪陵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等,特别要做好涪陵榨菜、太极中成药等作为旅游商品的研究开发。
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实施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在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的前提下,保证涪陵段水质总体达标。进一步加强水面漂浮物及船舶垃圾治理,在涪陵客运(旅游)码头建设船舶污水、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加大沿岸垃圾治理力度和完善垃圾转运设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沿江滩岸堆放和向水域倾倒垃圾。严格保护沿江自然地形地貌,结合沿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消落带治理工程,以退耕还林和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努力搞好三峡库区涪陵段库岸两侧的造林绿化美化工程,为建设环湖绿色生态景观带作出积极贡献。
四、不断加大涪陵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根据我区旅游景区的建设进度,以重庆主城区为重点,以讲求实效为前提,以旅游企业为主体,以逐年增加宣传促销经费为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多渠道地不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全力打造“巴国故都—神奇涪陵”旅游主题形象,努力提高涪陵旅游的知名度,以吸引更多的区外游客来涪旅游。在2010年前,基本形成比较稳定和较为成熟的涪陵旅游客源市场。
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要充分调动区级相关部门和各旅游企业的积极性,把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整体形象宣传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赢利性旅游产品推介结合起来,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重大外宣、招商、接待和文体等活动要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继续做好旅游宣传品的制作,逐步形成种类较多的涪陵旅游系列宣传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广告等媒体宣传涪陵旅游,使涪陵旅游在媒体上经常有声音、有形象。坚持组织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国家旅游局和市旅游局举办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条件成熟后积极举办涪陵旅游节庆活动,同时,创造条件积极申办全市性、全国性甚至国际性会议、展览、经贸和文体活动,以带动涪陵旅游市场开发。
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我区旅游业发展目标
(一)拓宽旅游开发建设投融资渠道
坚持“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特别是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培育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投资体系,形成全社会办旅游的良性发展格局。切实做好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编制高质量的投资开发计划,策划优质、有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用成熟的项目、诚信的服务对外招商引资,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到涪陵开发旅游。争取金融部门加大对旅游产业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探索以旅游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
积极向国家和市上争取国债资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口支援和市旅游结构调整资金以及其他相关资金,整合资金资源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乡村公路、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专项资金的安排,要尽可能与旅游产品开发相结合,壮大旅游产业发展的资金实力,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加区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及产业发展研究、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前期论证、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公益设施和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实施扶持和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和用好用足国家和市上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扶持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库区旅游企业创汇比照出口创汇奖励办法实行奖励。旅游车辆、船舶在淡季和检修时,可以办理临时报停营运手续,报停期间免收有关规费。旅游企业使用水、电、气与生产企业同价。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库区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区的建设用地需要。
实施优惠移民就业和兼顾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加强对移民劳动力的旅游服务技能培训,优先安排移民在旅游及餐饮、交通、商贸、住宿、服务等相关行业就业。新设旅游企业安置移民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50%的,可申请使用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旅游行业要做好旅游开发与关联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资金上的衔接,同时,交通、林业、水利、农业、环保、文化、城建、市政、国土、移民等相关部门的项目建设,要尽可能兼顾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人才培养
充分发挥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强对全区旅游产业的行业管理,不断规范旅游资源开发和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及个人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对旅游资源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规划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凡没有批准规划的旅游项目,一律不得开发。认真搞好“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管理,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大力抓好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在全区旅游行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业,优化我区旅游业的环境质量。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全区旅游市场秩序。
采取多种渠道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能力、旅游企业管理者的经营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区旅游业发展需要。对旅游职业经理和短缺专业人员,可以实行高薪聘请和优惠待遇从区外引进。发挥市场在旅游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人才的合理流动。
(四)形成发展旅游业的强大合力
旅游业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区级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区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打好我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战。计划部门要指导和协调做好全区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支持我区旅游业发展特别是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财政、税务、交通、建设、国土、林业、水利、文化、环保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我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公安、市政、安监、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旅游运输、广告宣传、安全、价格、市场秩序、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新闻媒体要将涪陵旅游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制作旅游宣传节目,开辟旅游专栏,优先安排旅游公益广告,并在价格方面给予优惠。
区旅游产业发展与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对全区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和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