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0:21:59
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潍政发[2003]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附: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繁荣我市旅游事业,推动我市尽快跻身“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第二批城市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旅办发[1999]014号),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把潍坊建成山东半岛的旅游娱乐中心和中国民俗旅游标志区的战略目标,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合理配置旅游资源,促进旅游“六大要素”的协调发展,优化旅游产品结构,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市的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旅游特色鲜明的民俗旅游区,形成辐射山东乃至周边省市的旅游娱乐中心,使旅游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力争尽快跨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成立“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创建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完善旅游业政策保障机制,确立旅游产业地位
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确定:'将潍坊市建设成为高品质的民俗旅游胜地、现代化旅游娱乐中心、多种专项旅游荟萃和具有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的综合性旅游城市”。根据这一城市定位,进一步树立高起点、创名牌的工作意识,培植大产业,发展大旅游,切实把旅游工作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及时解决旅游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为我市的旅游工作创造更加优越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
(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加快旅游资源开发
充分发挥我市民俗、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和现代化娱乐设施在品位、分布、结构上的组合优势和潍坊国际风筝会的知名度,以开发观光、娱乐旅游产品为基础,民俗旅游产品为重点,多种专项旅游产品为辅助,创出以民俗旅游区和潍坊国际风筝会为代表的一批旅游名牌产品,形成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不同客源层的合理的旅游产品结构。
1、完善民俗旅游线。在继续办好潍坊国际风筝会的同时,搞好风筝博物馆、杨家埠民俗大观园、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石家庄、金宝民俗村等民俗旅游项目的建设,有计划、高起点地开发风筝游、情系乡村游、民间艺术游、风味美食游等专项民俗旅游产品,把潍坊建成全国民俗旅游的热点地区。2、加快观光旅游线的建设。积极开发青州、临朐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重点抓好云门山、仰天山、玲珑山、驼山、范公亭、沂山、石门坊、老龙湾等景点深度的开发、改造、配套、完善,使之不断升值。
3、加快田园生态旅游线的开发。充分利用潍城、奎文、寿光、安丘等县市区蔬菜、花卉、林果基地的优势,开发新的观光产品,尽快形成田园生态旅游线。
4、抓好娱乐旅游线建设。重点抓好富华游乐园、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金宝乐园、浮烟山旅游度假区等项目的改造和扩建,尽快建设成一批集娱乐、度假、休闲于一体,在山东半岛较有影响的大型娱乐设施。
5、加快海上旅游线的开发建设。以潍坊新港为中心,重点开发海上观光、娱乐和海上运动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形成潍坊的海上游乐区。
6、加快地质文化旅游线的开发建设。临朐山旺化石、诸城恐龙化石、昌乐古火山口在全国乃至世界上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应结合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形成潍坊独特的旅游产品。
(三)坚持多元化投入、有计划开发,建立旅游综合产业体系
根据旅游客源的增长幅度,有计划地建设旅游宾馆,积极发展旅游娱乐业,培育旅游商品市场,增加新的娱乐项目和娱乐设施,保证市场供需的平衡,促进文化旅游的发展,满足市场的文化需求。大力发展旅游交通,增辟市区至旅游景点的旅游专线,更新旅游车辆,规范旅游车辆管理,积极开辟新的空中航线。
(四)完善旅游市场机制,树立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1、根据全市旅游工作的实际,有计划地制定《旅游饭店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形成比较完备的地方旅游规范体系,强化旅游部门依法管理旅游市场的职能,把旅游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以中国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为依据,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通过对各类旅游企业、景区景点进行质量评价、安全达标、确定等级、推行标准、规范服务操作程序,督促全市的旅游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单位达到规范化经营、科学化管理的水平,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三爱一德”教育和“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深化旅游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加强旅游培训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3、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旅游行业的不法经营者,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治理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保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4、加强旅游业开发建设的宏观调控,理顺管理程序,将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纳入行业管理范畴,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环境质量的优化,使全市旅游业开发建设的档次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完善城市的旅游安全与保险体系,建立健全确保海内外旅游者安全的制度、措施和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旅游企业建立有效的安全措施。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率达100%。设立紧急救援机构,对旅游意外事故及病危游客能及时救援和治疗。
(五)优化城市旅游环境,完善城市现代化功能
改善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好位于市区的人民广场、东苑公园、白浪河公园以及巨力园的美化工程,大幅度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对东风街、胜利街、北海路等主要街道进行亮化、美化、清理户外广告,改善城市面貌;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使城市的垃圾处理率、市区噪音平均值、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城市饮用水质符合创城要求;规范旅游定点购物场所,使十笏园、杨家埠古店铺一条街、临朐奇石市场尽快上档次、上规模;开通和规范“一日游”、旅游专线车和“观光巴士”,加强出租车管理;使城市的公共厕所达标,改造建设一批适应海内外游客需要的高档卫生间;保持市内公用电话的完好率;在市中心和车站、机场建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主要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投诉点;在机场、车站、涉外饭店、景点、购物场所等公共区域设置规范、准确、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完成重要景点和通往各游览点及机场、车站、码头等主干道上的双语标志牌设置,增强我市的国际化特征。
(六)积极推进旅游体制改革
按照生产专业化、规模集团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现代化的要求,形成一体化大旅游市场。突出规模效益,对旅游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充分发挥旅游企业集团的优势,加快旅游业集团化经营,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运行,提高旅游企业素质,加大深化旅游企业改革的力度,积极探索实行饭店连锁经营和旅行社网络经营的新路子。
四、阶段性目标
(一)发动、准备阶段(2003年7月底以前)
成立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国家旅游局创优办;认真学习国家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评定标准,制定出我市创建工作目标和措施,召开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利用新闻媒介等形式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争取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二)创建、自查阶段(2003年第三季度)
按照“创优”工作基本要求和《检查标准》的量化指标,以“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作为工作重点,进行目标分解,实行部门责任制,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加强软件服务和硬件建设。2003年国庆节前,在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检查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认真自检。
(三)初审、验收阶段(2003年第四季度)
根据自检结果,在整改合格后,写出自检报告上报省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争取省旅游局10月份进行初审。针对省局初审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抓住“创优”的有利时机,大力改善和加强城市的旅游功能。初审合格后迎接国家旅游局的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和手段,使“创优”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注重实效,使全市旅游业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是关系到我市对外开放和整体形象的一件大事。这次“创优”活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要求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优”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确保“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潍坊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新起(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郑金兰(市委副书记)
  蒋文彩(市政府副市长)
  辛丕宏(市政府副市长)
  黄潍连(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衣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保贤(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利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 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瑞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曹桂先(市三产办主任)
  张庆吉(市建设局局长)
  李希贵(市教育局局长)
  闫云田(市交通局局长)
  赵伟宏(共青团潍坊市委书记)
  王 辉(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张世臣(市政管理局局长)
  夏芳晨(市财政局局长)
  王振华(市公安局局长)
  罗方照(市物价局局长)
  张春华(市工商局局长)
  王振民(市文化局局长)
  高永贤(市旅游局局长)
  李进民(市贸易局局长)
  岳 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安德仁(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安宁(市卫生局局长)
  曹学芹(市环保局局长)
  王福亭(市统计局局长)
  潘 强(市城建公用事业集团总经理)
  郭海林(市园林局局长)
  张福成(市环卫局局长)
  姜言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悦著(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国正平(潍坊日报社总编辑)
  李文敬(市民航局局长)
  张树琛(市公路局局长)
  石卫平(市通信公司总经理)
  苏胜新(市电业局局长)
  涂文光(潍坊火车站站长)
  徐洪龙(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
  陈民亭(奎文区政府副区长)
  张洪胜(潍城区政府副区长)
  潘振东(坊子区政府副区长)
  王文奇(寒亭区政府副区长)
  孟庆刚(青州市政府副市长)
  李升东(临朐县政府副县长)
  刘锦山(安丘市政府副市长)
  赵永清(诸城市政府副市长)
  胡 立(高密市政府副市长)
  王守泉(寿光市政府副市长)
  徐学珍(昌邑市政府副市长)
  边 峰(昌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高永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