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赣州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4:25:46
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赣市府办发[2003]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金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建立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机制的总体要求,防止旅游市场发生重大投诉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疑难案件和突发事件时,因涉及部门多,处理不及时而贻误时机,产生不良后果,市政府决定建立赣州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机制,确保旅游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时,能及时迅速地处理在萌芽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旅游局设立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机制的总体部署,以旅游市场打假打非工作为突破口,以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为重点,建立我市“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机制,使旅游市场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能迅速、妥善地得到处理。

二、组织领导
成立“赣州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确定领导负责该项工作。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和沟通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联动办公室联络员。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监所,并设立统一的旅游咨询、投诉、应急受理电话。

三、工作任务
联动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1、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令,受理处理各类重大旅游突发事件,并作好善后处理工作。2、直接处理本地区重大的跨省、市旅游投诉案件。3、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联动单位可以建立协商机制。4、及时召开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监督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确定各项防范措施并落实。5、在旅游的重要时段和全市统一的整治行动时,及时召开联动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协调全市旅游联动工作。
各联动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市旅游局:受理有关旅游投诉,全面负责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制定黄金周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旅游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全市旅游景区(点)安全星级评定工作,检查旅行社与所聘用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情况,打击非法导游活动,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的“黑社”,查处超范围经营广告宣传、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实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IC卡管理,加强对导游人员、旅游从业人员的社会道德、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的培训。
市公安局:加强旅游市场的治安管理,做好旅游市场和旅游设施的消防检查。重点查处危及客运安全的车辆营运,严厉打击在汽车站、火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强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配合旅游执法部门依法处理重大旅游投诉、旅游突发事件,保证各景区点、旅游活动场所及周边的治安管理。
市工商局: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落实旅行社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保护消费者、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查处利用旅游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案件,积极接办并及时查处旅游执法部门移交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情况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以及其他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市物价局:开展组织经常性的物价检查,杜绝不明码标价的经营行为,坚决打击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等扰乱旅游经济市场的非法行为。
市交通局: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重点打击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正当的营(准)运手续的社会“黑车”、“黑船”进行非法旅游运营,查处未办理任何旅游营业线路手续而跨地区运营和将旅游线路牌非法转让的车辆,严厉打击外地车辆在赣州驻点搞异地经营、扰乱我市旅游营运市场的经营行为。
市文化局:开展经常性的旅游文化市场检查,严厉查处不健康的旅游娱乐项目,严禁黄色和格调低下等现象在旅游文化娱乐场所中滋生和蔓延。
市卫生局:加强对旅游市场餐饮业、旅游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食品卫生投诉举报和食物中毒案件,做好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查处各类卫生违法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利用质量不合格的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的行为,组织开展对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检验,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与执行情况,检查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设施和安全设施,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负责统计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或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发证工作,会同市旅游局对全市旅游景区(点)进行安全星级评定。
市交警支队:维护交通营运秩序,重点查处危及游客安全的报废车辆运营、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行为,配合旅游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市建委: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整治城区“一日游”市场,维护城区旅游秩序,规范城区“一日游”经营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是一项保障旅游市场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强化旅游市场建设的新举措,各旅游联动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培育和开拓我市健康、稳定、安全的旅游市场。
2、各旅游联动成员单位要在统一的联动机制下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的工作范畴,要有领导主管、部门负责,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联动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各自旅游联动工作规律,摸索经验,建立各自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我市旅游应急联动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4、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旅游部门总的部署和我市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地召开会议,遇有重大的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联动单位协商会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附:赣州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三年三月十一日


赣州市旅游市场应急受理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扬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谢明勇市政府市长助理
李恭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春凤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李付登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厚祝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庆超市物价局副局长
邹征华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张功池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喜苹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良明市建委副主任
胡 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何 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戚勇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